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3年麻柳乡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麻府发〔2013〕37号
各村民委会,乡属各部门:
《麻柳乡2013年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麻柳乡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3年麻柳乡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狂犬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遏制狂犬病疫情发生,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狂防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依据国家对狂犬病预防控制总体要求和规定,在我乡辖区内对所养犬只进行严格的规范管理,对准养犬只100%免疫,对狂犬、流浪犬只、敞放犬只、野犬进行彻底的捕杀,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辖区内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我乡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设立狂犬病预防控制办公室,由乡治安室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村支书、村主任各村小组组长为专职犬类管理人员。
三、明确目标责任
狂防工作是我乡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之一,各村委会、乡级各单位都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各自的目标责任,以利协作。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对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阶段性督促检查,调解犬伤人、畜纠纷,及时组织对狂犬、野犬、流浪犬的捕杀工作并落实相关经费,加强对狂犬病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工作信息;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应工作。
四、经费落实
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和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经费。集中捕杀流浪犬按40.00元/只标准支付捕杀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民委会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重要的工作日程,以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文明养犬、合法养犬为出发点;以狂犬病危害及防制工作的重要性为宣讲的重点;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持良好的城乡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推进点,树立人人为社会、社会为人人,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意识。
(二)加大力度,落实责任。
要征对非法养犬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对暴力抗法加大处罚力度,对狂防工作中因工作懈怠出现的问题加大追究力度。
(三)不断总结,以利提高。
各村委会要主动和积极投入到该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完成阶段性工作小结,以利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问题。各村包村乡干部要及时收集并整理负责区域内工作信息,配合领导小组一年4次的季度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