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关于对2013年安全生产半年工作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广朝柏府〔2013〕42号 签发人:廖 平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7月26日,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组一行对我乡201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对我乡半年来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针对指出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落实专人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未及时上报;二是对省、市、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及乡党委政府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安全检查安排记录不详细;三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操作性不强;四是隐患记录填写不规范,相关软件资料不完善。
二、整改情况
一是按督导组要求,进一步对检查方案进行充实完善;并及时上报各相关部门;二是落实安监办主任对前期会议记录逐项清理,与党政办会议记录核对,并及时补充完善;三是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行了修改,进一步明确各村及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及具体完成各项工作,并对责任时限进行了调整,使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新的目标责任书在29日已与各村重新签订。
三、今后安全工作打算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使我们发现了工作中的很多不足,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和弥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安监局工作的指导下,我们将更加认真工作,抓好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特此报告!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