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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安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文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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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低保工作的实施方案


  
    随着我乡近年来农村低保覆盖面不断扩大,低保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在惠民生、解民忧、保稳定、促和谐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在审核审批农村低保过程中,还存在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没有完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存在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群众反响较大,矛盾较为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工作程序,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农村低保工作格局,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广朝民发〔2013〕18号)文件要求,现对我乡今年农村低保动态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规范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应保尽保,进出有序,标准科学,分类施保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乡上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所、各驻村干部为成员的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低保动态工作,具体业务工作由民政所负责。各村委会也要成立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配合乡政府组织开展低保动态管理工作,确保动态管理效果明显,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低保清理:(5月15日---5月18日)各村委会要对低保对象全面开展一次动态清理,清退减员要明显。要对低保对象进行逐户、逐人核查,搞准家庭情况和收入状况,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要作全面清退处理:(1)有存款的(存款高于当地人均纯收入);(2)有私家车的;(3)有商品房的; (4)家庭成员中申请低保时患重病,经治疗已痊愈的;(5)在校特困大学生家庭毕业后已就业的;(6)无业或失业人员务工、经商、办企业的;(7)丧偶家庭现已再婚的;(8)老人与子女分户,而子女有赡养能力的家庭;(9)有店面营业或租赁他人门面营业或家庭中购置机动车的;(10)夫妻一方有固定收入,另一方享受了低保补助的;(11)死亡、户口迁出等自然减员的;(12)已领取农村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家庭;(13)重复享受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的。各村委会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填报低保减员花名册。
    2.分类施保:对于仍没有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家庭,经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供养,做到应保尽保。新增低保、低保清理后仍享受低保政策的,减退的扩面五保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分类施保。将低保家庭分为A、B、C三类,予以不同标准的保障。具体标准为:A类,有重度残疾人或重大疾病且无劳动力人员的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等级较重的,具体包括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听力残疾中的一级;语言残疾中的一级;肢体残疾中的一级;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精神残疾中的一、二级(灵活就业除外)。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B类,经济条件差有残疾人的家庭、缺劳动力和生活来源微薄的困难家庭、有在校大学生的特困家庭;C类,其它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A类对象中的重度残疾人要提供区残联办理的相关残疾证件,重大疾病对象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证明,确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相关证件不能提供证明资料的,需经村、组和乡三级审核把关确认,同时填写《朝天区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困难家庭申请表》。分类时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标准一致,分类准确,对不同类别的对象分类填报《朝天区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花名册》。
    3.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5月18日—5月21日)凡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书面申请,也可委托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同时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件、残疾证件或病情证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申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要在申明书上签字确认,并填写低保审批表。
    (2)入户调查:(5月21日-5月24日)乡人民政府是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驻村干部组织各村委会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审查申请材料以及各项申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重点核查其家庭收入状况,调查工作人员要形成完整的调查资料。
    (3)民主评议(5月24日---5月27日)入户调查工作结束后,由联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熟悉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农村低保评议小组,对低保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完整的民主评议资料。民主评议时要将申请低保家庭进行准确分类。评议小组中的村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议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20人,各村委会在5月24日前将评议小组名单报乡民政所。
    (4)乡审核(5月27日-5月29日)乡人民政府在民主评议基础上开展民主集中审核,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结果在各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四、按照广元市民政局,广元市监察局《关于建立基层干部亲属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备案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对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实行备案制度,备案对象指乡干部职工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正在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家庭。(亲属主要是指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备案内容包括乡干部职工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住址、与本人关系、保障人口、月享受金额等。此项工作要求在7月10日前全面完成。此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时间紧,程序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村委会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让低保动态管理的政策、程序规定家喻户晓,尤其是要将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和分类施保的政策讲明、讲透。要正确引导、讲究方法、保准对象,群众对工作程序和保障对象有异议的,要反复调查、评议、耐心解释,绝不能弄虚作假,绝不能因动态管理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决不能造成上访事件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哪个村出现问题将由哪个村自行负责。乡上成立了农村低保动态工作督查组,对各村委会的工作进度、程序跟踪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整改,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1.文安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农村低保动态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文安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余  浩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向丽宇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生海 乡纪委副书记、民政所负责人
            张彦飞 乡党政办负责人
            杨  岚 茨竹湾村联系村干部
            沈艳丽 马家湾村联系村干部
            李洪全 将军村联系村干部
            张  维 八庙村联系村干部
            卢  锋 红梅村联系村干部
            蒋云胜 天池村联系村干部
            李洪兴 蒿坝村联系村干部
            龙  江 板房村联系村干部
            雷发鲜 郭家村联系村干部
            李  丹 乡民政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由杨生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文安乡农村低保动态工作督查小组名单

    组  长:向虎林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自安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柳志伟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李长君 乡党委委员
            刘克毅 乡正科级统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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