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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10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青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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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10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

                                  广朝青府发〔2013〕37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引导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促进全乡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通知》(广朝人口〔2103〕3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1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目标任务

  2013年全乡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是:实施帮带任务35户.新建“三结合”帮扶基地1个(具体由青林乡林业站负责)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帮扶实效

    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指导,乡“三结合”协调小组要积极开展工作,将“三结合” 工作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抓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把“三结合”工作与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围绕解决计划生育困难户家庭衣、食、住、行、入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的支持,重点支持倾斜,齐帮共扶,确保帮扶实效。让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政府将“三结合”工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与政府工作、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奖励,定期研究检查“三结合”工作。

    (二)明晰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各村要继续制定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和计 划生育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就业、就学等方面重点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正确处理各种对农村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家庭的优惠政策关系,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切实负责,选准致富项目,认证落实“三结合”政策。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要使帮扶对象增强发展技能或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坚持基地帮扶和项目帮扶的同时,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培育讲科学、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鼓励、引导帮扶户加入各类协会、合作社等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他们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建立长效机制,把帮扶工作和各种创建活动相结合,使被帮扶户成为致富能手、科技带头人、文明示范户等,从根本上改变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的观念。

    (三)认证落实好优质服务工作

    一是各涉农单位和部门要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良好的咨询和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快摆脱贫困,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确实将被帮扶的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畴,卫生上要积极想办法为全乡35户帮扶对象提高一定的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信用社在基地帮扶中要根据需求,予以一定的经费扶持,二是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为他们认真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定期为他们进行“三查”、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咨询工作,使计划生育户明显感觉到在政治上、生活上都优于非计划生育户。

    二、工作要求

    一是党委、政府把“三结合”工作继续纳入政府的目标考核,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对“三结合”工作进行重点督导;二是涉农部门和帮扶单位及负责人要结合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帮扶对象在资金、技术和信息、尤其是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上予以优惠和倾斜,并将优惠和倾斜的资金及时向群众公示;三是帮扶部门要及时掌握帮扶动态,做好调研工作,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并适时最好服务和协调工作。

    五、严格考核

    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考核有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平时的考核和年终考核均纳入各村、部门和帮扶责任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的重点是帮扶单位和帮扶帮扶责任人对任务分解后的落实情况和落实效果。考核的方法以走访、实际调查帮扶对象的转变为主。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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