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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文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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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相关单位:
    春节将至、根据区食安委《关于开展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发〔2013〕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乡酒类经验秩序,强化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全乡人民喝上“放心酒”,乡食安办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春节期间酒类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打击违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规范白酒类市场秩序,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采购、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白酒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我乡白酒类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杜绝各类重大酒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
    二、整治重点
    以白酒类为主。全面排查白酒类食品从事生产经营到餐桌消费全过程的安全隐患。
   (一)重点部位:酒类批发零售销售点;
   (二)重点内容:
    1、查酒类经销点的《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登记情况,经营资质情况等;
    2、查酒类经销点进货凭证、购销台账,质量安全制度及规范进货渠道执行情况;
    3、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严厉打击非法勾兑,冒充白酒的违法行为;
    4、查“放心酒示范店”规范经营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1月21日),对开展春节时间白酒类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3月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及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春节期间白酒类食品的消费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3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15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做好白酒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整治工作认识。春节是白酒消费高峰期,要从建设“平安文安,美丽家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白酒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领导,履职尽责形式合力。坚持依法行政,要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特别要防止假冒伪劣和有害酒类商品流向农村市场。
   (三)强化宣传,发挥社会监管作用。通过报纸、广告等大力宣传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力争得到人们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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