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 星期五 繁体 网站支持IPV6 新媒体矩阵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庙垭村创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 详情
关于印发《庙垭村创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青林乡
【字号:
打印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垭村创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青府发〔2013〕60号

 

庙垭村村民委会:

   《庙垭村创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青林乡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5日

 

 

庙垭村创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的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进一步巩固我乡环境治理成效,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争创工作的通知》(川城乡治〔2013〕2号)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庙垭村纳入四川省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项目建设和新村打造为契机,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以庙垭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点面结合、科学实施、标本兼治,通过三年时间的综合整治,使本村环境持续改观、环卫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更加满意。

    二、目标任务

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为着力点,以农村环境整治为抓手,提高规划水平,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建立完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三、具体要求

列入“环境优美示范村”争创范围的村庄要达到以下要求:规划水平提高;风貌特色突出;配套设施完善;村容整洁卫生;文明乡风形成;示范要求达标。

(一)规划先行,统筹兼顾。结合庙垭村实际制定治理规划,始终坚持人与环境和谐,贯穿生态理念,做到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

(二)典型示范,分类指导。区别公路沿线、山区村组不同层面,确定相应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途径、多形式、各具特色地推进治理工作。

(三)标本兼治,巩固提高。集中治理环境脏乱差,把治标与治本、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

(四)以人为本,整体推进。让村组群众成为示范村庄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四、工作重点

(一)结合第 25个爱卫月,在各组深入宣传环境整治知识,打造清洁村庄,扎实开展“五乱”整治、除“四害”和“四清”工作,掀起人人参与,户户关心、村组联动的环境整治新高潮。

(二)依托2013年“转 马 文”百里新农村建设,结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环境优美示范村庄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及“一建三改”项目的实施,力争在10月份竣工验收,并尽快投入使用,将着力改变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行科学规划集中整治。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以建设公共设施和改善村综合环境为重点,合理规划,改善村道路,解决农村饮用水,开展全乡卫生改厕、改水、促进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房屋立面改造,提高乡村绿化水平。

(二)成立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由专人负责,重点突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村支部、村委会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及各组组长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工作机制。通过组织全体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方案,制定长远打算与短期目标相结合的工作计划,针对重点整治区域制定相对应的整治措施,分步骤、有计划推进工作的开展。同时要互相监督,加大村庄整治工作的辐射力度和监管力度,提前使整治创建工作深入民心。

(三)全村总动员,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清洁村庄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爱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巩固爱国卫生工作的成效,逐步形成“村两委主导、各组协作、村民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坝坝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通过乡广播表扬先进集体、个人和通报落后集体和个人的方式,建立舆论导向机制,在全村营造声势氛围。

(四)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从提高群众综合素质,促进村风文明,村容整洁入手,将整治工作从公路沿线到边远地带,辐射带动户户做好清洁卫生,我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各组快速联动机制,通过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组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村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组干部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使用帮助 | 联系我们 |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    蜀ICP备1202805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1202000001号
电话:0839-8622290    举报邮箱:mashangban@gyct.gov.cn   
举报电话:0839-8621118   信函邮寄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5楼533室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