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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3   发布机构: 西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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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有关单位:

    近期连续高温气候,极易导致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农村沼气安全工作,经乡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对沼气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沼气安全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乡农村沼气建设快速发展,对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沼气建设、日常维护和使用中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委会、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把沼气安全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凤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把沼气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沼气安全管理工作各项措施

    一要把好工程建设设计和施工关,建设大型沼气池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专业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农村户用沼气池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施工建设。从事沼气建设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二要将“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和使用方法”挂图发放到户,指导农户在使用、管理沼气池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向农户说明清楚不得私自下池检查维修,如果需要检查维修必须聘请专业技工。三要严格操作规范,在清池或检查池体时,要先抽空池内原料,清除残余气体,鼓风增氧,进行动物实验后,再下池操作,操作时要严禁烟火。四要加强沼气池的日常检查,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在建、使用、未用沼气池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五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因管理、使用沼气引发的伤亡事故,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的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乡政府值班室、县农业局等有关单位。

    三、加强农村沼气建设的后续管理和服务工作

    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按照“国家投入引导,多元参与发展,运作方式多样和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以乡镇、乡农业服务中心、村级沼气维修点以及沼气灶具供应企业等为主的多样化技术服务形式,做到专人专业管理维护,为农户提供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安全督导服务。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媒体,宣传沼气安全知识,使沼气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家喻户晓,切实提高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附件:农村沼气安全管理与使用常识


广元市朝天区西北乡人民政府

013年3月22日

 

 

附件

农村沼气安全管理与使用常识

 

    一、安全发酵

    1.禁止把油麸、骨粉、棉籽和磷矿粉(磷肥)加入沼气池,以防止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剧毒气体--磷化二氢。

    2.严禁糖厂的废料糖泥入池,以防糖泥中的硫与池内的氢结合产生硫化氢剧毒气体。

    二、安全管理

    1.沼气池的进出料口要加盖,防止人畜掉进池内造成伤亡。

    2.沼气池一旦进料后,不要轻易的下池出料或者检修,如需下池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一是要打开活动盖,在池外出料,使进料口,出料口,活动盖口三口通风,或者用鼓风的办法更新池内空气;二是把小动物(鸡、鸭、猫等)放入池内,观察15-30分钟,如动物活动正常,方可下池,否则严禁下池,以免发生窒息中毒事故。

    3.揭开活动盖时,不得在池口周围点火照明或者吸烟,进池人员只能用手电照明,严禁使用烟火。

    4.禁止向池内丢明火烧余气,防止失火,或引起池子爆炸。

    三、安全用气

    1.使用前请接通气源,紧固各种接头,用肥皂水检查各接头是否有漏气现象。

    2.沼气灯、灶具和输气管,不能靠近柴草等易燃物品以防失火,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开关切断气源。

    3.禁止在沼气池导气管口和出料口点火试气,以免引起回火炸坏池子,同时不准用烟火检查各处接头,开头漏气情况。

    4.如在室内闻到臭皮蛋气味时,应迅速打开门窗或扇风,鼓风将沼气吹出室外,这时千万不能使用火柴、油灯、蜡烛、打火机等明火,以防止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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