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595/2013-00271 | 发布机构: 柏杨乡 | 成文日期: 2013-10-23 |
发布时间: 2013-10-2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柏杨乡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广朝柏府发〔2013〕44号
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按照区财政局《2013年乡财政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广朝财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柏杨乡建设目标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两基”建设,充分发挥乡财政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我乡财政工作效率、监管能力、服务水平,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区委关于“加快振兴发展,推进全面社会”的总体要求,抓住“稳定增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主基调,以“两基”建设为抓手,开拓创新,强化服务,在软硬件建设上下足功夫,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上做足文章,努力提高我乡财政所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创造条件、美化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安全、卫生、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
(二)制定目标、抓实做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把转变工作作风、提升业务创新能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强化电子信息管理等工作做细做实。
(三)规范管理、强化约束。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各项财政管理工作流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和执行预决算的严肃性,促进财政工作管理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通过加强我乡财政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我乡财政干部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爱岗敬业、勤政廉洁、拼搏进取、务实创新的良好形象。
三、建设内容、标准及实施阶段
根据我乡财政所相关业务情况,决定新增财政所办公室和档案室,软硬件建设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配置办公设施及相关规章制度完善
1、档案室。档案室1间,占地16㎡,按照档案管理标准化要求建设,配备档案柜8组、专用装订机1台、阅读桌凳1套等。按照标准化档案管理要求,对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影像档案、密级档案进行规范装订,分类管理,有序存放,确保安全。
2、办公室。办公室2间,所长(会计)办公室1间,出纳办公室1间,配置办公桌椅3套、会客沙发茶几2套、计算机3台(其中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2台、墙体布置各种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岗位公示牌等配套办公设施。
3、会议室。会议室1间,配置沙发3套,茶几3套,电视1台。
4、宣传公示栏。在财政所办公室外醒目位置设置宣传公示栏1个,对项目资金、补助资金和财政政策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在乡办公楼前设置LED显示屏1台,对各项财政政策及业务流程进行滚动宣传。
(二)机关作风集中整治及自检完善工作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早8:00-12:00,下午2:30-6:00上下班,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衡,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优秀基层财政工作先进集体。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乡长廖平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占海同志任副组长,财政所、党政办等相关单位责任人员组成“标准化财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徐晓兰同志兼任。
2、坚持节约的原则,多方努力,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行建设。实现我乡标准化财政所建设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适应重点乡建设的目标要求。
附: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人民政府
2013年6月10日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柏杨乡财政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廖 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何占海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徐晓兰 乡财政所负责人
杨 义 乡党政办主任
杨长江 乡财政所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徐晓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长江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