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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
发文日期: 2013-10-24   发布机构: 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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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关于报送《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自查报告

区统计局:

   为确保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力推进,根据《朝天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广朝统计法(2013)18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责成相关股室统计人员对照考核办法,逐项进行详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根据我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为成员的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股具体负责统计规范化建设的创建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我局统计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办公经费有保障。配备专用统计工作电脑和打印机,落实统计工作办公经费,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将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纳入各股室、企事业单位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有力规范各股室之间的配合和统计人员个人行为,确保了统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队伍、提升素质

    我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将业务骨干和高学历人员安排统计工作,我局统计人员均为大专学历,保障统计工作高效准确运行。我局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培训,除参加区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学习外,我们还采取内部集中培训为主的方式,不定时聘请专业人才讲课,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我局采取分散自学为辅的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大自学力度,营造学习氛围,加强学习监督,保障学习质量。通过不断培训,我局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得到提升,且每人均持有统计人员资格证书。

   三、大力宣传,正确引导

   一是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优势,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2013年宣传统计法律新闻6条。二是加大系统内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学法律、学案例,了解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号召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过程中时刻牢记法律,以法律为统计工作的准绳,严防统计工作假报虚报,切实搞好统计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四、制度健全,规范执法

   健全制度是确保统计工作依法进行的重要前提,我局把制度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针对单位实际,制订了《统计岗位职责制度》、《数据质量评估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将各种制度规范上墙,时刻提醒统计人员按照规定从事统计工作。

   五、创新思路,扎实推进

   区文广新系统内部统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除52家文化产业,8家文化事业服务业外,还有劳资、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工作。但是我们统计相关人员克服困难,创新方法,将统计工作任务细化。各股室及企事业单位报送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所有指标之间逻辑性、趋势性无差错,数据结构合理,台账登录准确、连续。每次报表都能很好的写出报表说明、根据报表说明及现实情况,对所报数据进行科学评估、分析,对报送数据出入较大的进行回访,并做详细记录。各项数据真实,完整,不存在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行为。统计台帐与相关资料是按照档案分类归档要求进行整理归档,并装订成册移交档案室。统计信息化建设到位,能满足联网直报工作。我局领导严格遵守统计法,从不干预统计数据报送,在日常统计过程中依法统计,从未有过滥发统计报表的违法行为。加强统计保密工作,截止目前,我局从未发生过资料泄密事件。

   我们对照朝天区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自查打分,得分情况如下:1、统计保障24.5分、统计调查29.5分、统计服务8分、统计信息化建设10分、统计法建设10分、统计管理15分、自查综合97分。

    我局统计工作涉及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网吧、文化产业、广播影视、能源消耗等基础数据,准确真实的反映朝天的文化、广播影视事业经济指标,能为朝天管理层提供科学决策服务。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比如到企业实地调查研究、经营状况、信息报送、分析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和统计档案资料收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努力做好从业人员培训,扎实抓好统计工作各个环节,保障我局统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特此报告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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