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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4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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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开展2013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派出所:

为认真贯彻《2013年全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和“12.14”济南全国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分局决定,今年61日至63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13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禁毒工作方针,紧扣“合成毒品与青少年预防教育”集中宣传月主题,突出青少年、涉毒人员重点宣传对象,广泛宣传国家禁毒方针、政策、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危害、广元市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我区“无毒创建”成果巩固工作取得的成效、禁毒工作特色亮点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禁毒社会化工作先进典型。在增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性、针对性、实效性上狠下功夫,切实提高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拒毒、防毒、识毒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掀起禁毒宣传和全民参与禁毒的高潮,有效遏制我区涉毒人员持续增长和毒品问题快速蔓延的势头,进一步深化巩固我区“无毒创建”成果,为建设“美丽朝天、幸福家园”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组织开展“6.3”虎门销烟、“6.26”国际禁毒日纪念活动。组织民警深入朝天城区或乡镇场镇广场、主要街道、车站码头等地设置宣传站(点),通过设置禁毒宣传展板、悬挂禁毒挂图、展示禁毒成果、发放禁毒宣传资料、接受禁毒咨询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要与广播、电视、电信等部门加强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播放《明天》、《缉毒警》、《死亡之吻》、《黑白记忆》等禁毒电影,播放禁毒公益广告,报道禁毒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要在朝天城区或乡镇场镇主要街道、集贸市场悬挂禁毒宣传广告、横幅,张贴禁毒标语、海报,利用LED电子显屏播放禁毒电影,播放禁毒标语、口号,努力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二是开展禁毒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农村、建筑工地、企业、厂矿和各类易涉毒场所,充分利用邮政直邮、校园书信等活动平台,针对留守儿童、机关干部、工矿职工、企业员工、外出务工人员、吸毒人员和流散在社会面上的青少年,扎实开展“2013禁毒知识进千家万户活动”,区别情况,因人施教,使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入脑入心,真正达到预防教育目的。三是开展“清新校园”禁毒宣传行动。要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禁毒专题讲座,积极配合学校开展禁毒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比赛、戒毒站(点)实地观摩、优秀课件评比和“争做青春阳光无毒少年”禁毒宣誓等活动,把课堂教学和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升禁毒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学生对毒品危害的理性认识和直观感受,强化学生禁毒意识,坚定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信念;要加强校园禁毒宣传阵地建设。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在校园林荫小径、楼宇通道、学生寝室等部位设置禁毒警示招贴,张贴禁毒标语,在招贴、标语中融入文明健康、心灵感悟、励志表达等正能量元素,潜移默化地提醒学生自觉远离毒品危害,养成健康文明生活习惯。要开通学校禁毒宣传网络。活动期间,要将广元禁毒信息网、广元禁毒新浪微博、四川禁毒微信与校园网络和个人移动终端进行对接,在各校园信息网首页、校园宣传刊物、校园公告栏醒目位置放置禁毒微信二维码图片,畅通禁毒信息来源渠道,拓展师生禁毒知识视野,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博客、微博、微信、学校QQ群等新型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的特点,及时针对学校师生开展禁毒教育,积极营造温馨的校园禁毒文化环境氛围。

三、创新形式,提升实效

要将现代新型传媒手段和传统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在举办禁毒巡展、巡演、巡讲、演讲、访谈、比赛、禁毒“流动课堂”等宣传活动基础上,贴近宣传对象生活实际,贴近不同群体心理需求,灵活变换宣传教育方式,既要宣传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毒品危害和防毒技能技巧,又要报道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参与性、互动性和趣味性,通过宣传,推动解决本地突出毒品问题,有效震慑毒品违法犯罪,实现宣传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各派出所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准备,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主动与相关单位、部门联系沟通,争取配合支持,集中宣传优势,扩大宣传影响,确保“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派出所要将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于530日前上报分局禁毒大队,72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开展宣传活动的相关视频、图片、文字资料及时上报。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13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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