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关于印发《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派出所,分局各部门:
现将分局制定的《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公安局朝天区分局
201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大决策,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面小康、建设美丽新朝天”的总体目标,把环境治理“进机关”充分融入分局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机关环境质量。
一、工作目标
2013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细化完善治理措施,围绕美化办公环境、文化人文环境、净化职业环境、绿化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环境治理质量,增强广大机关民警的生态文明意识,提升文明道德素质。年底,分局90%以上的机关部门和派出所环境建设治理要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
二、工作重点
围绕“四抓四提升”,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
(一)抓综合治理,提升环境质量。继续深化“四个环境”建设,在美化办公环境上:要规范有序,门卫着装整齐、文明执勤;院内车辆摆放有序、室内办公物品放置整齐;保持清洁卫生,有密封式垃圾箱(池),无暴露垃圾、无污渍痰迹、无乱贴乱画。在文化人文环境上:要提炼反映本部门目标追求和价值取向的机关精神核心词,通过深入打造富有特色的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心态文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思想素养和人文修养,展示机关良好形象。在净化职业环境上:要强化机关管理,严格上下班制度,不迟到早退,保证工作时间正常在岗;严明工作纪律,在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上网聊天、打游戏等;强化目标责任,在机关醒目位置,对本部门职能任务、办事程序、办结时限等事项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实行挂牌服务,办公桌上要有标准一致的办公人员职责标牌(包括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工作时间必须着制服、挂牌上岗。在绿化人居环境上:坚持绿化美化,分局机关办公区和机关住宅小区绿化率要努力达到30%,绿化设施配套美观,花草树木搭配得当。
(二)抓宣传教育,提升文明素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激发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人人享有良好环境的生动局面。一是深化《条例》贯彻实施。开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加深对意义、目标、任务、措施的认识,增进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开展主体宣传活动。在机关办公区公示栏、媒体专栏、LED显示屏设置提示宣传警示语,广泛开展“除陋习、树新风”、“爱卫生、讲文明”、“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氛围营造,促进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良好城市意识、卫生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三是组织志愿服务。以交通文明和公共场所的文明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文明劝导、卫生环境整治志愿服务几种行动。动员倡导广大民警广泛开展低碳出行、文明出行、文明驾车、文明乘车等活动,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跨交通护栏、不乱踩绿地、不乱停乱放等行为,在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文明城市建设中积极发挥机关干部示范带头作用。
(三)抓示范推动,提升整体水平。抓好“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四化”达标工作,加强检查指导,严格标准程序。通过抓点示范,促使“进机关”活动质量整体提升和全面推进。分局各部门各派出所要密切联系自身实际,紧密结合机关文化建设、文明单位创建以及“五型”机关建设等工作,准确研判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的重点和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切实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到2013年底,90%以上的部门和派出所达到“四化”标准要求。
(四)抓制度机制,提升常态效应。进一步坚定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经常化的决心和恒心,切实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分局各部门、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要建立和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机关”活动工作机构,赋予管理职责职能,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常态监管机制;要创新方式,履职尽责,进一步细化完善治理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推进。二是强化督促检查。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得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形成人人重执行、事事抓落实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