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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坝乡简介
发文日期: 2013-10-25   发布机构: 马家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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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马家坝乡位于朝天区北部,北与陕西省宁强县交界,南与文安乡接壤,西与大滩镇相依,东和青林乡毗邻,幅员面积52.35平方公里。辖区内8个村43个村民小组、1233户、4083人,其中:农业人口3985人,非农业人口98人,男2183人,女1900人,乡政府驻地马家坝,海拔750米,距朝天区政府46公里。2012国内生产总值达3617万元,其中:第一产业收入1770万元,第二产业588万元,第三产业1259万元。2012年人均收入4169元。

  清时,马家坝乡属神沙乡菜井堡,宣统二年(1910年)属乐宣镇菜井堡。民国四年(1915年)属十三团区菜井堡治。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元吉联保。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1933—1935年)属黄坝河乡苏,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属元吉乡二、三、四、保治。1953年组建马家坝乡人民政府,辖6村,从第八区(中子区公所)划给第十区(大滩区公所)治。1954年撤清边乡,纸房、枫香两村并入马家。1958年成立马家人民公社。1984年撤公社恢复马家坝乡人民政府。1986年撤大滩区公所,马家坝乡直录朝天区公所。1989年朝天建区,属朝天区人民政府治。

  马家坝乡属于秦巴构造褶皱带,乡内地层发育交好,从震旦系到第四系均有出露。地势北高南低,最高峰阴家山,海拔1712米,最低点枫香滩,海拔650米。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光照适宜,四季分明。但由于地处冷暖空气对流交汇的秦巴山地区中部,故夏秋季多雨而冬春季多风,年均气温15.4℃,年极端高温35℃—39℃,最低﹣4℃—8.2℃,无霜期237天,年降雨量100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5—10月,适合各种农作物生长。

  全乡有耕地6100亩,其中,水田500亩,主产玉米、水稻、小麦、大豆及其它杂粮。畜牧业以家禽、家畜为主,生猪、毛兔发展较快;大宗土特产品有蚕茧、油桐、木耳、核桃、柿、漆、杜仲、天麻、柴胡、辛夷花等。其中,蚕桑产业为我乡的主导产业;主要矿产资源有脉金、铁、铜、大理石、萤石、浮石、石英、石墨等矿产资源;有林地、草场近10万公顷;有自然原生植物3000余种,其中草药植物多达 500多种,有古银杏、古香樟、古楠木、古椴、古柏、古松、古皂角树等;有各类野生动物500种以上,有鸟类200多种,爬行动物10多种,两栖类动物8种,受国家保护的动物30多种。

  水磨沟属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平均海拔1700米,区域面积7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4%,有近千亩高地草原,集森林、峡谷、草原、瀑布等各类景点于一身。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云豹、扭角羚、藏酋猴、珙桐、连香树、白皮松等珍稀动植物分布期间,具有景观综合优势。核心区人口稀少,大部分为无人区,保持原始风貌,生态环境优良,空气质量好,距陕西省宁强县汉江源头不远,其景观价值为本地区所少见。主要景点有马尾瀑、月亮峡、贵妃草原、石笋峰、青龙洞等,是探险旅游的绝佳去处。

二、乡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编制

(一)党政办:办公室、妇联、团委、工会、关工委、综治办、效能办、群工办、信访办。

(二)社会事务办:计划生育办公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民政所、残联、广播电视站、科学技术协会、文化站、防震减灾办。

(三)经济发展办:农业站、水务农机站、安办、统计站、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站、畜牧兽医站。

(四)财政所。

三、职责

(一)党政办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2、承担党委、政府的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印刷、分发、管理,负责上级来文的收发登记、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来电处理工作;

3、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负责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管理;

4、负责党委、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工作和后勤、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务、政务目标管理;

6、办理党委、人大、政府有关建议和议案;

7、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

1、负责本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2、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社会救助扶贫、抚恤费、救济事业费、优待金、五保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和管理;

3、负责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收容遣送、残疾人保障工作。

4、培养、推荐乡内文艺人才,组织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繁荣乡内文化体育事业,强化文化市场的管理、监督;

5、充分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民间文化、旅游等资源。

(三)经济发展办

1、负责保障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推广农业新技术;

2、管理农村水利技术开发,推广水利新技术;

3、认真执行《马家坝乡整体规划》,房产管理、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

4、负责发布务工信息,组织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并积极做好维权等服务工作;

5、负责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抚育间伐、采伐更新、森林病虫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保护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6、负责对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规划,勘测调查、审核及土地规划;

7、负责实施管理畜禽优良品种的选育、优质牧草、科学饲养技术、示范推广;

8、畜禽的防疫、检疫、消毒,定点屠宰的管理、兽药、饲料市场监督检查;

9、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村组财务活动。

10、负责全乡统计工作管理;负责全乡国民经济资料收集、计算、整理,分析;作出本乡经济发展规划;

(四)财政所

1、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收支;编制乡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草案和预算外收支预(决)算,执行乡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预算的调整;监督乡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乡财政资金进行综合平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2、管理乡行政、事业单位、乡办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培训财务人员。

3、实施对乡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指导和帮助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4、管理和监督乡行政、事业单位、乡办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

5、负责各项财政有偿资金的发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6、筹措资金,培植财源,加强乡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改造,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乡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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