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家乡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承诺制
索 引 号 : 008283527/2013-00282 | 发布机构: 蒲家乡 | 成文日期: 2013-10-28 |
发布时间: 2013-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1、乡政府根据职能职责面向社会和公众公开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2、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
3、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班子领导、办事人员、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和服务标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4、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人员,必须做到举止文明、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服务到位,做到八项工作承诺和执行八项严厉禁止:
八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八项禁止:严厉禁止吃请受理;严厉禁止吃拿卡要;严厉禁止推、拖、压、卡;严厉禁止以言代法;严厉禁止优亲厚友;严厉禁止以权谋私;严厉禁止态度冷漠、作风粗暴;严厉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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