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283527/2013-00287 | 发布机构: 蒲家乡 | 成文日期: 2013-10-28 |
发布时间: 2013-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会、乡直各单位:
当前,我乡渐进入秋冬季森林防火期,由于秋冬季气候干燥,林缘、林内枯死可燃物大量增多,农事林事用火频繁,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林区安定稳定,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现将乡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
各村、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高度,进一步增强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对当前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要具体部署,村干部要亲自抓,要严格实行村干部包山头、包户责任制,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工作方案,切实把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宣传教育,强化群众防火意识
秋冬季森林防火要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为核心,野外安全用火知识为重点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各村要树立防火就是防人的思想,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如广播、坝坝会等宣传秋冬季森林防火,并在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特别重视对经常进山活动的农户、养牛养羊户、偏远村落村民的宣传教育,不留死角,强化群众防火意识。乡小学校要开设防火宣传教育课,通过印发给学生家长一封信、防火宣传单、防火七不准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二、 强化野外火源的管理,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力度
各村对造林、造果等生产性用火要严格把关、严格审批,在高火险时段要停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审批。认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大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要严格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时段,要组织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加大野外违章用火查禁力度,对重点部位要重点设防,实行严格用火管制,严禁在林内烧香烛和野炊等活动,要加强对秋收冬种期间的农林生产性用火管理,利用气候有利时机,组织开展林缘边可燃物的集中烧除,主动消除火灾隐患,高火险天气,要适时停止一切生产性野外用火。
四、加强护林员巡山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每天要督促护林员巡山,护林员熟悉自己的责任区山场,尽职尽责,坚持驻山巡逻,发现森林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护林员要严格依照合同的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予以辞退。
五、严阵以待,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要组织一支20名以上的扑火队伍。扑火队员要身强力壮、常年在家,做到“召之即来,来者能战,战必能胜”,严禁动用老、弱、病、残、妇、幼参加扑火,在组织扑救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加强值班,确保通信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参加扑救,争取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对于迟报、瞒报或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