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77912631/2013-00161 | 发布机构: 小安乡 | 成文日期: 2013-10-28 |
发布时间: 2013-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秋防工作是保障全年畜牧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措施之一。近期在我市毗邻县区相继发生了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我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安全。根据广朝动防指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就做好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秋季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疾病的高发期。为确保动物卫生安全及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各村各部门要高度认识秋季动物防疫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树立为人民群众认真负责的精神,把秋季重大疫病防控纳入年度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制定有力的各项工二、明确目标,强化措施
(一)扎实有效开展畜禽的集中免疫。各村严格按照动物防疫工作五道清的要求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科学有效的做好秋季动物的集中免疫和消毒灭源工作。决不能因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责任。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各村认真组织村组干部和村防疫员成立防疫工作组。按照五道清的要求,明确工作组各成员的工作职责。
2、要在9月27日至10月20日内全面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集中免疫和圈舍消毒灭源工作,同时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的防疫工作进行督导,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10月21日至24日内各村上交验收申请,乡政府成立秋防验收工作组对全乡的防疫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3、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疾,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疫病的强制免疫。统筹兼顾,积极做好狂犬病等重大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密度达100% ,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消毒面达100%。
4、快速果断处置本辖区内发生的疑似病例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有病不流行,有疫不成灾,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做好动物疫情监察、引入畜禽监察和报告。各村认真动物疫情监察工作。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监察员(村防疫员)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有效地向乡畜牧兽医站报告。发现未经过畜牧相关部门同意引入畜禽的,要及时上报乡畜牧兽医站。
三、落实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根据广朝动防指发〔2013〕10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完善和强化各项防疫工作措施,落实防疫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辖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综合考核,各村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防疫工作不健全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影响其防疫工作正常开展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附件:小安乡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