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刻制办理流程
索 引 号 : 008462250/2013-00129 |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 2013-10-28 |
发布时间: 2013-10-2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印章刻制办理流程
一、法定依据: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通知、《四川省印章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
二、申请条件: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
1、单位(本人)申请。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凭主管部门的审仳意见。
3、国营、集体、个体工商户、凭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由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办理印章《准刻证》。
第二步:申请人持《准刻证》到刊刻社办理刻章业务。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川价H0054002 普通入网印章280元·枚;法人章150元·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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