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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发文日期: 2013-10-28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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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户口迁移办理流程

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公安部有关规定精神

二、申请条件:符合迁移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

三、申报材料:1、入户申请  2、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招工、招干的人事手续、或者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的相关手续、或者婚迁证明、或者退伍转业及大中专毕业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办事程序:1、申请人持上述相关申请材料向朝天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迁户规定的当场办理《户口准迁证》。 3、告知申请人持《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首次申领免费,补领4/证。根据广朝财发[2013]3号《转发四川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免征部分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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