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3年5月10日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监发〔2013〕116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川交函〔2013〕128号)、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广元市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交〔2013〕131号)精神,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教育、强意识,抓责任、建机制,抓排查、治隐患,抓整治、严打非,抓基础、提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形成创建
合力,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促进全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全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统筹好创建活动与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二)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实、有质有效。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整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四)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格局。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安全生产队伍整体素质,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障现代交通运输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硬实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新需求,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期间,全区交通运输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要逐年下降。
四、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五、活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加强检查督促,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研究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一线责任的具体措施。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巩固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联动,深入开展联合执法,促进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化。对重大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实行挂牌督办。未按照规定时限整改完毕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督促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重大隐患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总结隐患排查治理成功经验,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三)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大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力度,做到工作早部署、隐患早治理、事故早防范。及时组织开展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工作,强化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严防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四)广泛宣传,加强教育培训。一要开展对一线生产人员和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基层生产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交通运输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举措,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责任单位:局属各部门、机关各股室。
(五)突出重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1、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大力开展“平安渡口”创建活动。以客运和危险货物码头为重点,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督促落实乡镇渡口安全监管职责和乡镇管船员制度,严格执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渡口建设改造和渡船标准化建设,完善渡船安全应急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并确保有效,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应急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操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过平安渡。加强码头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加强航道养护,维护良好的通航秩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确保船舶进出码头平安。二是大力开展“平安船舶”创建活动。以“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强化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船舶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保持良好的船貌,规范船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按规定配置和使用消防、应急设施及装备,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让人民群众乘平安船。
责任单位:区地方海事处、局安全股、运输股。
2、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受洪水、泥石流、滑坡体等自然灾害影响的路段,要组织开展灾害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加大危、病桥监控、改造力度,确保桥梁运行安全。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加强路网保畅和路域综治管理,强化预防预警,及时向社会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
责任单位:区养护段、区公路路政管理所,局安全股、运输股。
3、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大力开展“平安车辆”创建活动。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车辆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客车夜间2点至5点休息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状况,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按照要求配置和使用消防、应急设施及装备,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平安车站”创建活动。以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站场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加强站场现场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确保车辆进出站点安全。
责任单位: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局安全股、运输股。
4、在建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以瓦斯隧道、特大(长)桥和大型水运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推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推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达标考核机制,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送程序,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加大公路安全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与企业信用记录挂钩。
责任单位:局质监站、工程股、农建所、农村公路实验检测室、安全股。
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他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六、实施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2013年起到2017年止,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4年至2016年):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务求取得实效。组织开展交流学习、检查评比、竞赛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好的做法,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面完成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通运输局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日常工作。全区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也要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实施方案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
(三)加强支持保障。各部门要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人力、科研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开展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强化跟踪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创建活动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创建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和协调联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部门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2013年创建工作总结分别于2013年5月25日、2014年1月5日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系统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劲松 局 长
副组长:何友华 副局长
母建容 总工程师
贺全贤 副局长
刘亚明 副局长
费秀华 副局长、养护段段长
罗呈远 交战办主任
刘汝国 纪检组长
成 员:杨发淮 区路政所所长
何永雄 区运管所所长
华永强 区地方海事处处长
何友科 区养护段副段长
熊 明 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罗兴贵 运输管理股负责人
袁 力 区农建所所长
赵全富 工程股负责人
张志德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站长
张茂春 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室负责人
宋爱萍 规划股负责人
何孝天 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熊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