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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0-29   发布机构: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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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执法部门、机关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广交函[2012]35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                      

2013年227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厅政法字[2011]160号)和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广交函[2012]357号)要求,为加快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力争用23年时间,以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领域为重点,实现“四个统一”:统一执法标志、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工作服装、统一执法场所外观。通过加强执法形象建设,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促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新形势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公信力和凝聚力。

二、工作内容

(一)统一执法标志: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肩徽、肩杠、肩章、领花、胸章、号牌、执法腰带、武装带、臂章、反光背心和其他执法标志。

(二)统一执法证件:包括统一尺寸、样式的IC卡式执法证和皮套。IC卡式执法证件印有执法人员身份信息,内置芯片,储存有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年审记录等数据,与执法人员信息数据库配合,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与皮套配套使用。

(三)统一工作服装:包括日常工作服装和应急工作服装两类,主要由不同季节穿着的标志服以及反光背心、帽子等组成。同时,根据行业内各执法门类分别使用相应的执法臂章。应急工作服为印有“省级行政区划地名+交通”字样的多功能服、作训服、反光背心等。

(四)统一执法场所外观:包括各类基层交通运输执法场所的门楣、牌匾、竖式灯箱、玻璃防撞条和立色面带、档案卷宗等。整体沿用深蓝绿色,配有黄、白辅助色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徽标、执法机构中英文名称,便于识别,方便服务人民群众。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1月)

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总体目标任务,成立专门的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要加强执法形象建设的宣传、组织和动员工作,确保执法人员了解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和积极性,确保政策统一、标准一致、协调联动。

(二)建设实施阶段(20133-20138月)

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明确阶段性目标,落实执法形象建设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

1、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统一工作。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招标确定生产厂家,执法标志和工作服装制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承担,2013年春季统一换装。

2、执法证件统一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的制作,20133月根据省厅工作计划,全区统一使用新式IC卡执法证件。

3、执法场所外观统一工作。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标准分批次逐步实施外观统一工作:20138月底前,完成执法场所外观设计规划和办公内置(门牌、指示牌、玻璃防撞条、档案卷宗等)统一工作;朝天机养中心建成后,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标准规划实施。

(三)督查指导阶段(20139月)

我局将执法形象建设成果作为衡量法制成效的重要内容,按照边建设边考核原则和时间节点的要求,组织开展执法形象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推动全区执法形象建设工作的开展,对于没有严格按照“四个统一”的标准规范实施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310月)

各执法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单位执法形象建设工作并积极准备迎接省、市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劲松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贺全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如国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政策法规股和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何孝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属各执法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三个服务”和增强交通运输行业凝聚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确保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二)统筹安排,完善保障。局属各执法机构要将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执法形象建设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同时,充分利用原有执法服装和装备经费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资金保障途径,明确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到位。

(三)强化标准,确保统一。局属各执法机构要将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建设纳入法制工作规划,做到统一部署、统一配置、统一行动、统一考核,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各项标准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标准统一、形象一致,工作协调。

(四)先易后难,分布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道路运输系统执法形象建设。今后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场所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设外观标识和外观色彩进行规划建设。

(五)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局属各执法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执法标志、工作服装和重点装备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公务时要做到执法标志使用规范,着装整洁统一。局政策法规股要严格执法风纪,强化监督管理,通过执法形象建设,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服务,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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