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拟推荐受市、区委表彰的村(社区)党支部及书记建议名单进行人口计生工作鉴定的复函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对2012年拟推荐受市、区委表彰的村(社区)党支部及书记建议名单进行人口计生工作鉴定的复函
广朝人口函〔2013〕3号
区委组织部:
贵部《关于对2012年拟推荐受市、区委表彰的村(社区)党支部及书记建议名单进行人口计生工作鉴定的复函》(广朝组函〔2013〕8号)收悉。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我局核实,贵部拟推荐受市委表彰的陈家乡银广村党支部等18个党支部、朝天镇吴坝村党支部书记刘正林等11名党支部书记,拟推荐受区委表彰的小安乡文昌村等21个党支部、大滩镇毛寨村党支部书记余占全等17名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无违反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同意推荐。
特此函复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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