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情况的
报 告
广朝人口〔2013〕1号 签发人:董长奎
市人口计生委:
自2012年以来,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均发出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通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全区计生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及时贯彻实施,责任措施到位
一是区人口计生局分别以广朝人口发〔2012〕24号、
〔2013〕3号、〔2013〕4号文件,迅速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意见》、《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转发各乡镇贯彻实施;二是我局和全区25个乡镇将做好计生证件办理服务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推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和行风建设、提升计生整体工作跃上新台阶的一项重要抓手,各级“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责任到头,措施到位,上下联动,形成了整体合力;三是我局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着力指导乡镇制定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程,切实做到了内容简明、流程清晰、公开透明、群众明白、易于操作;四是我局近期采取划片分组的方式,由局领导带队对各乡镇计划生育办证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收效明显。
二、严格落实首接(问)责任制,大力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通过督导检查反映,我区各乡镇均落实比较到位。一是在计生证件办理过程中,认真落实了首接(问)责任制。凡当事人符合办理条件的,都及时为其办理相关计生证件,无搪塞拖延和不负责、不作为等现象发生;需要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加强沟通协调的,均切实履行了信息核查责任,无相互推诿扯皮问题发生。二是全面公开了办证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乡镇计生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通过印发《计划生育便民服务手册》等多种灵活有效方式,主动将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计生证件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公开透明,并一次性告知群众。三是要求乡镇在计生便民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切实增强真情对待和主动服务群众的职能意识,在证件办理中真正做到热情周到服务,不少乡镇还采取了“一站式”服务以及为交通条件不便的群众主动上门服务等方式,切实解决了群众办证难的实际困难。四是通过抽查复核,各乡镇相关计生证件办理审批符合政策率达100%,体现了既方便群众,又坚持计生政策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区在做好计划生育证件办理服务工作中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常抓不懈,并以此为突破口,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