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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三措施构建消费纠纷调解网络
索 引 号 : 008462269/2013-00088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13-10-31
发布时间: 2013-10-31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其他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朝天区三措施构建消费纠纷调解网络

一是整合资源,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成立区消费纠纷调委会,在小中坝农贸市场建立调解室,开启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新途径。
二是以平安消费社区建设为抓手,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为契机,在乡镇“3+2”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消费纠纷调解室12个;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旅游兴区战略,在朝天、沙河、曾家、青林等旅游环线乡镇依托“一会三站”建立了消费纠纷调解室19个。开辟了消费者维权“绿色通道”。
三是壮大消费纠纷调解队伍,加大对消费纠纷调解员的培训力度,逐步构建了以区级为中心向各乡镇、各消费领域辐射的消费纠纷调解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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