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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区城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1-06   发布机构: 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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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

关于印发《区城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队、所:

现将《区城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0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区城管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6.7”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6.9”公安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火灾事故教训,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市、区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3年6151015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严永平同志任组长,蒲长全同志任副组长,李小虎、王建伟、苏德宏、李桂兰、熊小帅、吴岱遥、冯松涛、胡全财、张宗明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开展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开展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将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二是充分发挥LED显示屏等加强对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四、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1、城区大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建设施工地;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销售摊点。

2、各股室、队、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保障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

五、整治要求及措施

(一)整治要求

1、对在城区街道出入口及占道经营者,导致交通堵塞和阻碍消防通道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对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通知个人立即拆除,消除火灾隐患,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和处罚。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20-620日)各股室、队、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并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620-720日)各股室、队、所分别制定不同类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组织召开各自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和举办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三)全面排查整治。(720-920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城管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辖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检查内容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和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整改意见。在检查过程中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对不能够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时限。

(四)检查验收。(920-101日)前。各股室、队、所要将各自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各自进行检查验收。在验收中必须做到“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

七、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股室,队、所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在此期间,局安办将组成检查组,对各股室,对、所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时、不打招呼地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机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大督办整改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导致发生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要根据本单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单位所有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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