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认真做好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
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老龄工作,社区养老已列入民政部“十二.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为创新体制机制,整合资源投入养老服务领域,进一步推进我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化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城市“三无对象”和低保对象等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发展老年福利服务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以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现社区养老服务的公益性,福利性和低偿性,满足 “三无”老人、特困老人等老年群体需求,使社区养老服务达到规范化、制度化。汇集爱心,传递关爱,通过政府扶持和动员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机制,社会救助机制,老年人福利设施,建立完善敬老教育、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精神文化、卫生保健、休闲娱乐等内容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按照市民政局工作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区6个城镇社区要全部创建为省级养老服务化示范社区,2012年已经创建羊木社区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2013年,我区要全面完善朝天镇明月路社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启动中子社区和曾家社区的创建工作。
三、基本内容与活动形式
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和要求,通过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体系。因人而异,开展个性化服务,使我区的老年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通过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带动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共驻共建,通过树立典型、争先创优、促进升级达标,使之推动全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四、服务对象与服务项目
社区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内的城市 “三无”老人、特困老人和空巢老人。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心理慰藉、医疗保健,文化娱乐、日间照料、托老和权益维护等。
五、创建工作要求
通过加强领导,密切协调,规范管理和资金扶持,从2013年4月开始,2013年8月底完成。整个创建工作分为筹备、场地设施建设、建章立制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筹备阶段(2013年2月底)。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建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开展服务对象摸底,建立社区服务对象档案,召开驻社区相关单位协调会,制定共建共创方案,规划落实活动场地。
(二)场地建设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场地建设阶段必建项目有社区养老服务办公场所(包括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生活设施建设(含日间照料室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厨房及相关厨具、餐具、用具等),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病床、必备的医疗,康复器材等)和文体场地设施建设(含健身室、图书室、应急物资储备室、棋牌娱乐室、室外活动场所及相关文体器材)。
(三)建章立制(2013年4月1日—4月15日)。完成各项制度、工作职责、日间照料制度、托老办法、居家养老服务协议、空巢老人托老照料协议,医疗服务办法、权益维护规则的制定并将制度上墙等。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4月16日—7月30日)。检查验收阶段要完成制度规章补遗,工作档案收集,信息平台建设的完善补充、总结、按照《四川省养老服务示范社区
标准》逐项对照,完善补充,通过自查后上报验收。
附件:朝天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