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和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川民发〔2007〕180号)、广元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广市民〔2009〕1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目标,提高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社会赋予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变革的历史使命,是推动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农村社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公共资源向农村基层延伸和集约利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村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激发和调动农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有利于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二、明确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总揽全局的作用;政府要履行好组织协调、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物质保障等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把服务农村居民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2、群众主体、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农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努力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驻村单位、社会组织、外来人员等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农村人才、资金、物质、技术等资源,形成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合力。
3、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根据不同的发展基础、地域条件、乡风民情,因地制宜的推进农村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工作。从城乡一体化程度高的地区到城乡差距大的地区,循序渐进,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
(二)目标任务
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着力在“建设”上用功夫,力争在“新型”上有创新,树立大社区、大服务的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整合农村社区资源,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引导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社区延伸,支持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深化村民自治,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治安良好、邻里和睦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以实现社区建设和城乡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全区新农村建设试点的有利时机,努力使农村社区建设实现全覆盖。
2013年全区共创建37个农村社区,其中转斗乡3个、青林乡4个、马家坝乡4个、文安乡3个、沙河镇2个、临溪乡2个、其余乡镇各创建1个村。同时,各乡镇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村民自治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推进。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条件及工作模式
我区农村社区建设,采用“一村一社区,两委加八站”的工作模式。即首先把符合“村民居住相对比较集中,村庄已形成或初具规模;具有一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地处平坝或浅丘,乡村道路畅通”三个条件的建制村的村民委员会改设为社区村民委员会并挂牌。在社区支部委员会和社区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社区党群工作站、民政(老龄、残联)工作站、人口计生工作站、劳动就业保障工作站、卫生环境监督工作站、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站、文化生活和科技信息工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等八个工作岗位,由“两委”干部兼任站长,并挑选热心村级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复退军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回乡人员担任副站长,带动其他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
四、农村社区建设的规模、基本功能及配套设施
(一)规模
农村社区工作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公益性服务用房不低于200平方米,公共场所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共活动场所要与社区临近,并与打谷场、晒场、小型运动场地及避灾疏散场地等合并设置。确保办公有地方、服务有阵地、活动有场所。
(二)基本功能
社区办公用房(含村党组织、村委会等办公用房)、社区综合会议室(社区议事中心)、远程教育室、社区广播室、社区警务室、社区卫生室、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社区人民调解室、社区图书室、社区档案室、便民超市、农资超市、社区活动中心。
(三)配套设施
公共厕所、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网络、社区村务公开栏、社区活动用品、公共活动场所设施。
五、基本要求和要达到的目的
(一)要加强与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及镇村两级规划相衔接,加强农村社区规划编制工作,有效指导农村社区的建设发展事业。
(二)要深入研究地域内的自然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特色,增强农村社区的特色内涵。(三)要突出抓好社区服务阵地建设,落实好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它服务设施。
(四)要按照系统设计、整合优化、高标准配置的要求,减少区域交叉,方便群众活动,建设“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将“社区服务活动中心”划分为办公、服务、活动、宣传教育四大领域,为集中居住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便利条件。其中,服务区主要方便群众办事,设置计划生育、社保就业、低保、医疗救助、法律援助等窗口,提供优质服务;活动区主要满足大家开展文艺演出、体育健身等活动的需要,设置老年活动室、残疾人活动室、健身房等场所;宣传教育区主要满足农村社区群众读书看报、网络教育、政策法规学习等需求,设置图书阅览室、现代远程教育室、就业培训基地等场所。通过加强农村社区建设使社区群众基本实现“七个不出村”目标,即小病就医不出村、购买农资和日用商品不出村、农技咨询不出村、大宗农产品销售不出村、矛盾纠纷调解不出村、电信交费和信件邮寄不出村、申请困难救助不出村,让农民和城里人一样,享受公共服务的便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乡镇民政所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一线指挥者,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作用。村级是农村社区建设最基层的建设主体,要切实抓好群众引导发动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规划引导,推动有序建设。要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作,确保农村社区建设有计划、有方向、有序进行。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聚居人口适度、服务半径合理、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等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在设置模式上,原则上采取以行政村为单位的“一村一社区”形式组织开展社区建设。要积极指导村级组织统筹规划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促进农村内部生活、生产、生态等功能的合理分区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民政局将定期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深入农村听取意见,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积极开展考核评比和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掘和树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典型,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扎实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各乡镇民民政所要把农村社区建设与群众需求、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制定实施意见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农村社区建设有活力、有特色,不断取得实效。
附件:1、2013年农村社区创建名单
2、区民政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