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各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汛期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抢险工作,增强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防汛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有序有效地开展洪涝灾害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现将2013年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防汛救灾抢险工作的组织领导
做好今年的防汛救灾工作,对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乡镇和局直属单位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抓好抓细抓实,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坚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反映迅速的指挥体系,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好措施,从讲政治的高度着力抓好防汛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注重防范,切实加强汛前大检查
各乡镇、局直属单位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辖区内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排查。一是要认真做好重点地段、重点工程项目的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切实落实重点地段的专人负责制。区益后公墓、烈士陵园、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社会福利院防汛工作由郭崇安同志牵头负责,区光荣院防汛工作由范香山同志牵头负责,区敬老院的防汛工作由吴竞锋同志牵头负责,其他乡镇敬老院的防汛工作安排见附件3。二是要围绕敬老院、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住房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区域内的农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建立安全台账,排除不安全因素,对地质灾害区域的防汛抢险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抓紧抓好前期排险预防工作,做到临危不乱,有条不紊,指挥有序,确保汛期灾民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并落实好驻村乡(镇)干部、村组干部和农户24小时监控。各乡镇于4月30日前把汛前准备工作和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区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三、强化储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抢险救灾物资储备和抢险队伍建设
防汛工作是一项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大事,各乡镇、局直属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和遵循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落实好各项抢险物资的储备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抢险队伍的建设,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各乡镇至少配备不少于100人的抗洪抢险应急队伍,与各部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四、完善制度,强化值守,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和灾情汇报工作
各乡镇、局直属单位要从5月1日开始至9月30日实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要完善防汛救灾抢险工作预案,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切实履行职责,及时传递水雨情报、预警预报和灾情,做好值班记录。灾害发生后,各乡镇、村(社区)灾害信息员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准确上报灾情,做到灾情信息传递不留空档。村级要在1小时内上报乡(镇),乡(镇)在接到灾情半小时内汇总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向市民政局报告。坚持有灾必报的原则,对瞒报、慌报和贻误工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