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小安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各村、各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确保我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5日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党政办 2013年10月15日印制
小安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规划
为扎实做好我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按照全区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创建创业型城市的重要意义
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以实现自身就业的同时,可吸纳带动更多劳动者就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发挥创业的就业倍增效应,对缓解就业压力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创业型城市的创建工作,既有利于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又有利于落实积极就业政策,不断扩大就业空间,全面推进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目标,按照“政府促进、市场引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自主创业”的原则,积极开发创业产业,改善创业环境,不断激发自主创业者的创业激情,鼓励更多的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合力,立足于全民参与创业,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坚持以创业培训为基础,以建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为重点,充分发挥各村和自发组织的推动和引导作用,积极开展创业服务,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局面,顺利推进我乡的创建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统一标准,通过三年创建,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创业参与度大幅提升。全员创业活动指数达8%以上;参与创业服务工作的人数达到劳动者总人数的5%0以上;创业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
(二)创业成功率不断增大。全乡参加创业培训的人数达到劳动者总人数的2%以上,培训合格后创业率达80%以上,创业成功率达70%以上。
(三)创业促就业得到加强。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超省平均数以上,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比例达到1:5,新增创业人数占当年新增就业总人数的比例达80%以上。
四、工作步骤
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从2013年1月1日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实施步骤为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3年1月-8月)。建立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宣传活动,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9月-2015年9月).
2013年规划在文昌村九组打造魔芋种植示范点200亩,初步计划采用协会+农户模式或者协会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进行试点,同时,结合文昌九组核桃冬管,示范打造“核桃+魔芋”特色种植模式,提高套种效益,若试点成功将在2014-2015年向全乡逐步推广实施,力争达500-800亩种植规模,并在全乡打造“核桃+魔芋”特色种植示范点。以白泉、全胜、余垭上三村为主,发展高山露地蔬菜,主要品种有青椒、甘蓝、萝卜、莴笋,实现规模化发展:2014年实现规模种植面积800亩,产值达到320万元,商品率达85%,人均增收2033元;2014-2015年,实现规模种植面积2000亩,产值达800万元,商品率达85%,人均增收2666元;2016-2020年,实现规模种植面积3000亩,产值达1500万元,商品率达85%,人均增收3980元。力争解决创业培训70人,创业主体培训50人,创业带动就业人员290人.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9月)。按照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基本标准进行自查评估,接受区对我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10月-12月)。对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召开全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优化创业服务。
建立社区创业指导服务体系,通过创业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荐、政策帮扶等服务。加强创业基础工作,简化办事程序和操作流程,完善创业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实名制就业、实名制培训、实名制社保补贴、实名制小额担保贷款机制,积极鼓励企业、个人开发创业项目,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更高效的创业服务。
(二)落实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政策咨询讲解、行政管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培训工作等方面的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培训,营造良好氛围。
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开展宣讲创业知识、解答创业就业政策等活动,激发他们的创业意识。要适时组织自主创业者进行创业培训,引导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积极就业。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政策、创业典型、创业动态、创业经验,大力弘扬自主创业精神,培育自主创业理念,形成人人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全社会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由乡人民政府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乡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研究制定创建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将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我乡将创建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安排完成时限。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制作月报表、随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和动态,推动工作进展。各村、各部门要密切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各村要充分发挥本职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创业带动就业的社会化运作机制。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树立创建活动全局观念,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开辟创业“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努力促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实现“无障碍创业”,积极推动我乡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