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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1-08   发布机构: 小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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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按照区委、政府关于村“两委”换届前对村级财务进行财务清理和审计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就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相关工作,决定成立小安乡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赵素梅 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 杨永德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审计站站长
    成 员: 陈俐均  乡财政所负责人
      梅文坤 乡农业站负责人
      杨宗岱 乡财政所干部
      柳 勇 乡民政所负责人
      谢文明 乡林业站负责人
      徐 江 乡畜牧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在乡纪委,杨永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由陈俐均、杨宗岱、梅文坤、柳勇组成,负责督促各项清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并及时上报清理和审计工作结果。
   二、清理和审计范围。
       (一)、村委会资产负债情况: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固定资产情况、债权债务情况;
       (二)、财务收支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三)、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否用于村办公经费和村级干部报酬,有无违规支出等问题。
       (四)、专项资金管理:主要审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五)、财务审批程序:审批是否坚持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审批、500元以上支出是否通过村两委讨论后支出审批;
   (六)、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是否按时向群众公开;
   (七)、其他应清理和审计的事项。
   三、工作步骤
    村级财务清理工作分自检自查、重点核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检自查。(2013年11月5日至11月10日)各村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的所有村级财务进行自检自查,自查结果于2013年11月15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抽查。(2013年11月11日至11月20日)乡领导小组和审计工作站将根据各村自检自查情况,特别问题突出的村进行重点核查,并根据情况做出处理意见和决定,必要进上报区级相关部门处理。   
  (三)总结整改。(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村级财务清理工作结束后,要对清理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村级财务清理和审计报告。各村要制定整改措施,并于2013年12月25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确保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落实好清理和审计工作。同时,要按照此次财务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自查阶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村“两委”负责人对工作敷衍塞责、认识不高、走过场的,清理工作结束后发现有严重经济问题的,要追究村委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委员会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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