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普办,区级各成员单位:
根据《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朝府发[2013] 6号)精神,区政府办发出了《关于成立广元市朝天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广朝府办函〔2013〕50号),组建了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领导办公室。现将《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8月30日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经济普查办公室内设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保证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人员和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主 任: 杨怀武 区统计局局长
常务副主任: 周拥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 主 任: 杨小蓉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张桂秀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学康 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 葛长德 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卢 波 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人
潘秀芹 区统计局工业商贸股负责人
王 婧 区统计局政策法规股股长
杨正辉 区统计局信息中心主任
袁 银 区统计调查大队副队长
办公室由周拥军同志负责牵头抓总,杨小蓉、张桂秀、杨学康同志负责普查业务工作,李治忠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文秘综合组:负责制定普查工作计划,协调安排办公室工作进度,起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要文件,编发工作简报,协调规范各工作组起草的文件,督促检查各级政府普查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印章的管理与使用,承办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开展的大型活动、综合性会议,负责起草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牵头组织资料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对外提供普查资料,为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咨询服务;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起草宣传工作文件,策划及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维护更新经济普查专栏和上报普查工作动态等。
组 长: 周拥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小蓉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杨正辉 陈 牧 黄 娟 付 彬 黄义娟
孙玉婷
(二)业务指导组:负责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试点、登记,基础资料整顿、清查摸底和普查表的回收、审核、手工汇总、数据质量评估及阶段工作督查、质量控制等,并根据专业分工,负责相关部门普查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普查表的回收、审核。
组 长: 周拥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桂秀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学康 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葛长德 潘秀芹 杨正辉 陈 牧 黄 娟 付 彬 黄义娟
(三)数据处理组:负责全区经济普查数据的整理、录入、审核、汇总、上报、数据处理与审核及所需设备的配置等工作。
组 长: 张桂秀 区统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拥军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杨学康 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葛长德 潘秀芹 王 婧 杨正辉 袁 银
徐丽娟 赵翠莲 黄 娟 付 彬 黄义娟 孙玉婷
(四)执法检查组:负责组织《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法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和督促各级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查处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受理普查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转办、督办案件,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直接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对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予以曝光等。
组 长:杨学康 区统计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卢 波 王 婧 潘秀芹 杨正辉 袁 银
(五)后勤保障组:负责整个经济普查期间各类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参会人员食宿安排、会场布置和工作用车安排等。
组 长:杨小蓉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副组长:李治忠 区普查中心主任
成 员:卢 波 王 婧 彭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