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镇:积极规范村“两委”换届干部选拔标准
索 引 号 : 008463536/2013-00234 | 发布机构: 沙河镇 | 成文日期: 2013-11-11 |
发布时间: 2013-11-11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近日来,沙河镇高度重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将选出高标准、高质量的“好干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规范选拔标准,明确所选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终身学习、强化务实作风,做到“五不”、“五要”:不选得过且过的官,要选为民办事的干部;不选违法乱纪的官,要选遵纪守法的干部;不选因循守旧的官,要选勇于创新的干部;不选人格品质差的官,要选道德品质好的干部;不选办事能力弱的官,要选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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