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反腐倡廉建设着力“五个强化”
索 引 号 : 008462365/2013-00131 |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3-11-18 |
发布时间: 2013-11-18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为积极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区财政局着力从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教育、财政监督检查、财政管理改革、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措施,树立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廉洁高效的形象。
强化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扬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作风,在困难中求生存、求发展、求跨越。
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文化教育、正反典型教育、法制法规教育。在教育对象上坚持全覆盖、多层次、都参与,在教育形式上注重灵活多样。
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突出内外监督并重,加强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加强对民生工程、扩大内需等方面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手段,着力实现科学监督、责任监督、即时监督、有效监督;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内部业务力量、部门技术力量和社会公众力量的整合,使财政监督工作社会化。
强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投资评审、收支两条线等各项改革,重点开展“乡财区管乡用”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投资评审职能。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习型机关、服务型部门、创新型团队、法治型集体、廉洁型单位”创建活动内涵,增强工作主动性,找准财政着力点,提高政策执行力,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树立求真务实好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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