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08/2013-00189 |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3-11-29 |
发布时间: 2013-11-2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贯彻落实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和“两奖两扶”工作的
自查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和“两奖两扶”工作,强化宣传,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并对照督查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川财教〔2013〕13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川人口发〔2013〕26号)下发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了文件精神,并制发了文件,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调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各项工作做了精心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职责。
二是狠抓落实,调查摸底。以奖扶录入平台数据为基础,组织全区计生干部通过进村入户调查、电话核对等方式对辖区内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对象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对排查摸底情况与原系统录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纠正完善了个别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对象信息。通过对独子女户和特殊家庭的调查,全区共有独生子女户数8966户(其中:领证3053户,49周岁以上的1035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户40户59人,伤残家庭9户23人);特殊家庭为65户101人(其中:49周岁以下的8户16人,城镇家庭2户3人,特别困难家庭65户101人)。
三是部门协调,落实政策。我局积极与财政、民政、人社、住建、卫生等部门沟通衔接 ,组织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在2012年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八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今年,主要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又新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并得到充分有效落实。1、落实低保政策。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应按规定纳入城乡低保 。在计算家庭收入时扣除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和特别扶助金。2、解决居住困难。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部门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分配标准涉及申请家庭人数的,考虑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需要,给予保障;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优先纳入改造范围。3、解决养老和医疗保障。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由区人民政府参照对重度残疾人的代缴政策为其全额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区民政部门给予资助;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政策报销后,仍有困难的,由区人民政府按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老年夫妻,由区人民政府根据其失能程度等情况发放护理补贴。4、提供医疗和养老方便。年满60周岁、无生活来源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由区民政部门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及时予以集中供养;其他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有意愿进入机构养老的,由区民政部门优先安排入住;各级医疗机构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就医提供便利;对女方年龄在育龄期内且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由人口计生和卫生部门提供再生育免费技术服务。5、开展心理慰藉和社会关怀。对符合条件、有收养意愿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在收养子女时,民政部门应予优先;在村和社区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监护人和联系人制度,随时沟通情况、了解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发挥社会和群团,特别是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作用,以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为重点,面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深入开展心理关怀活动。
四是锁定对象,及时兑现。通过摸底排查和信息完善锁定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按照调整后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4200/年/人,伤残家庭3360元/年/人的标准,按照中央、省、市、区分别应承担的比例,全面落实了地方配套资金,及时予以了兑现。
(二)深入开展“两奖两扶”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文件精神,我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两奖两扶”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严格程序,创新方式,使广大计生家庭得到实惠,消除了计生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激发了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一是加强“两奖两扶”政策重点人群宣传和社会宣传。通过朝天电视台、朝天区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开展活动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计生奖励扶助制度的重大意义、政策要求、资格条件、申报程序和具体事项等,为申报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格“两奖两扶”对象资格确认。在符合扶助条件对象本人如实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逐户逐人走访核实,抓好乡(镇)级调查,做到入户率、见面率、取证率达100%。邀请与评议对象同年龄段的同组知情村民、村组干部参加,对申报对象的婚育史、生育史是否符合奖扶、特扶条件逐一评议,详细记录。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初审、调查、审核、复查等,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实行实名负责制度。对新增人员、退出人员、继续享受人员均以统一规范的样式、醒目的方式进行张榜公示,同时公布市、县(区)、乡三级举报电话。三是落实“两奖两扶”资金代理发放机构方便群众。为方便群众领取“两奖两扶”资金,我区委托代理机构采取“直通车”方式发放资金。与广元市贵商银行朝天分行及时签定协议,免费为奖扶对象办理银行卡,并提供在各大银行取款免收手续费的优惠条件,目前办卡工作正在进行中,办卡工作完成后将及时兑现奖扶资金。四是普及二期“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及管理。今年我区组织区乡(镇)两级计生干部开展了两期“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及管理培训,为2014年顺利完成奖励扶助对象确认、录入及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人口计生局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系统操作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门指导、检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限时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到位。五是规范了奖扶个人信息和工作档案。按组建归档要求完善了奖扶个人信息和工作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装订成册,由区人口计生局审核并统一保管。
截至目前,全区落实计划生育“两奖两扶”对象2698人,奖励扶助资金达280余万元,惠及2700个计划生育家庭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在贯彻落实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和“两奖两扶”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地方资金不足,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对象的本级扶助政策还不够完善。
二是部分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二期“奖特扶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及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切实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政策,全面、准确地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群众能够准确理解好政策的原则,并能够准确地把握奖励扶助的重点、符合奖励扶助的对象。
(二)稳定队伍,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计生干部的工作水平。通过对乡(镇)、村(居)计生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责任心、业务水平和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做好服务的意识。
(三)严格把关,做好公示。将符合条件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群众监督。使奖励扶助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真正使这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开公正,使群众深深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激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
(四)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努力完善独生子伤残、死亡家庭扶助优惠政策,狠抓落实,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
广元市朝天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