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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关于切实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00119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成文日期: 2013-12-10
发布时间: 2013-12-10 发文字号: 公文种类: 通知
有 效 性 : 有效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切实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朝牧发〔2013〕42号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畜牧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加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做好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专门组织,强化检查指导,切实履行好畜牧安全生产职责。从组织体系、管理措施、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检查督促等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畜牧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畜牧业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每个畜牧兽医站站长就是本乡镇畜牧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求把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职工,确保责任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全区畜牧兽医系统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查找安全生产隐患

  结合当前畜牧生产形势,在全区组织开展一次畜牧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饲料兽药生产销售企业、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清除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生产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1、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重点检查养殖场、小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内部管理情况,特别是防火、防爆等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养殖场、小区的防洪、防雷、用电、供暖、降温、投料饲喂等设施设备运行和线路情况,触电保护装置安装和灭火器配备情况,坚决杜绝设备设施和线路严重老化;检查沼气池及配套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沼气生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沼气管道、灶具是否存在漏气现象,沼气池维修、残渣清理是否请专业公司维护等。

  2、饲料兽药生产销售企业

  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和生产车间、仓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特殊药品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措施、消防与安全防护设施,作业场所有毒有害、防尘防爆等防护和安全设施,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等是否落实和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上述场所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违章使用、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3、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乡镇、村建有公共无害化处理池的,当地乡镇、村委会或有关管理人员要落实监管责任,设置警示牌、围栏(墙)或加锁等安全措施情况,严防病死动物被盗挖、人员跌入处理池。各养殖场要落实责任人和具体操作人员,落实安全措施,严防人员跌入或沼气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检查采取自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从6月中旬开展自查自纠,7月下旬组织对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

  检查整改情况请于7月底前上报局办公室。

  三、进一步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的规范经营和使用工作

  兽用生物制品和生物安全,事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和公共卫生安全。各经营和使用单位要保障相应的运输、储藏条件,建立完善的购销验收、储藏保管、使用核对等管理制度和真实、完整的采购、使用记录,规范保存;严格控制使用免疫应激大、副作用强,效果不好、灭活不彻底散毒风险高的“自家苗”。

  各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和规模化养殖场要加强废弃疫苗瓶回收及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由于疫苗免疫后疫苗瓶处置不当造成的生物安全和环境污染问题。

  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制定和完善畜牧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救援装备物资,有针对性地做好应急管理及相关演练工作。加强对应急处置准备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畜牧防火工作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畜牧业安全事故。加强畜牧业值班值勤工作,始终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

  五、着力构建畜牧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结合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各地要督促有关企业法人代表、养殖户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始终把预防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安全作为生产发展的首要任务,指导督促企业和公共无害化处理设施管理单位(村),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落实管理措施,并将各重点环节、部位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不发生安全事故。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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