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00120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3-12-10 |
发布时间: 2013-12-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朝牧发〔2013〕57号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内各股、室、所(大队)、中心:
根据朝天区综治委相关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创建平安单位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区综治委的 领导下,以构建平安单位,积极参与共创共建,全面推进畜牧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和谐平安工作生活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畜牧局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把此项工作同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全面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是定期在全系统调研、了解创建情况,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创建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二是定期研究本地区阶段性创建工作意见和措施,制定创建工作规划;三是参与创建督办工作,指导全系统搞好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奖惩工作;四是定期向区综治委汇报创建情况,为当地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主要做个三个方面的工作。1、每季度到联系乡镇现场办公一次,了解、指导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2、每半年书面向综治委报告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建议和工作措施。3、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区综治委的工作要求,坚强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和工作质量;五是搞好乡镇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在畜牧生产发展过程中的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切实为当地老百姓半实事办好事;六是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政策方针,搞好来信来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从而使创建工作有成效。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