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00129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3-12-10 |
发布时间: 2013-12-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加强“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畜禽及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广朝牧发〔2013〕26号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局所属股、所、中心:
为切实加强传统节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和中央、省、市、区重大活动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动物产品生产供应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加强“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畜禽及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管,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畜禽产品消费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环节和投入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全程监管,强化异地引入动物的监管,加大力度,放宽视觉,确保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一是严格监管违规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格监管违规使用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的行为,确保畜牧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二是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和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全程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积极培育无公害畜禽产品基地建设,努力推进畜牧业标准化生产;三是加强异地引入动物的监管,严防外疫输入;四是加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治,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测,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各乡镇、各执法中队要加大监测力度,突出对生猪、肉牛、肉羊等畜产品瘦肉精检测和鸡禽流感监测,对于不符合准出、准入条件的畜(禽)产品,要严禁上市销售,并依法进行处置。一是强化产地检疫,检疫率100%;二是强化屠宰检疫,检疫率100%;三是强化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处置率100%;四要严格执行休药期的有关规定,严防休药期动物流入市场;五要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检测和监管,严防瘦肉精动物进入流通环节和屠宰场;六要强化学生营养餐供给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管。要根据监测监管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要及时跟进,一查到底,彻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三、建全机制,完善预案,保障突发事件有效处置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参谋,结合行业工作要求,建立好应急机制,完善好应急预案。在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时,做到有人员、有物质、有经费的后勤保障;做到有人指挥、有人应战、井然有序、临危不乱的工作格局;做到既能控制局面又能平逸事态的目的。确保在突发事件期间,准备充分,服从指挥统一行动。
四、具体工作要求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前2天,结束对管辖区域内饲料、兽药经营门店和规模养殖场(户)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前一天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饲草饲料股收集整理。值班表上交局办公室备查。
各执法中队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前2天,结束对管辖区域内规模养殖场(户)、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做好监管记录,坚决杜绝病死动物及产品流入市场。前一天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大对)收集整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值班表上交局办公室备查。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设立和畅通24小时畜产品质量安全值班电话,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彻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
以上工作实施意见,归属于常规工作,实行常态管理,务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