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3528/2013-00131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 成文日期: 2013-12-10 |
发布时间: 2013-12-10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使用监管工作的
通 知
广朝牧发〔2013〕8号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根据省畜牧食品局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第九批假兽药查处活动通报的通知》(川牧食函〔2013〕41号)精神和市畜牧食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通知》(广畜食函〔2013〕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农资打假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兽药质量监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兽药是防治动物疫病和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关系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区畜牧食品局将进一步整合力量,充实兽药监管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力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兽药经营与使用环节的监管,保障兽药质量安全。要按照食品安全地方负总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监管责任,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现象,切实把各项监管制度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为确保兽药监管工作取得实效,请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在3月20日前上报2012年第九批假兽药清查情况;在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与全年兽药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和《2013年兽药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上报局兽医兽药股。
二、进一步强化兽药经营环节监管
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守法、诚信、规范的兽药经营秩序。继续全面实施兽药GSP制度,坚决清理未达到兽药GSP要求的兽药经营门店。加强GSP后续监管,重点检查供应商质量档案、产品来源、购销记录等兽药GSP规定的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记录表》(附件2)。对各兽药连锁经营企业及其直营、连锁加盟店,要按统一进货渠道、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质量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连锁经营行为;羊木镇春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与曾家镇锦燕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及加盟兽药经营药店,要按月上报经营药品的电子报表;防止其出现兽药产品质量问题。要切实加强兽药经营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进货渠道混乱、购销渠道记录不完整以及销售假劣兽药等违规经营行为。对非法产品一律实施清缴销毁,追根溯源,立案查处,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假劣兽药经营案件,依法从严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兽药安全使用监管
要以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切入点,加强兽药使用监管和兽药残留监控工作,积极开展一次“兽药宣传月”活动,各站要因地适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兽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力度,引导养殖者合理、规范用药。特别要充分利用防疫队伍(乡村兽医),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到村、普及到户,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兽药。要继续派出人员,对所辖区域的养殖场(户)进行检查并填写《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记录表》(附件3),督促其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制度,严格执行休药期等有关规定,提升科学合理用药水平。加强对兽医从业人员(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动物诊疗行为中出现的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残留监控力度,严格执行畜产品兽药残留追溯制度,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
附件:1.2013年兽药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2.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记录表
3.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记录表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3月1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安委。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办公室 2013年3月11日印发
(共30份)
附件1
2013年兽药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养殖场数量(个) | 出动执 法人员 (人次) | 案件/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
整治重点区域 (个) | |||
案件查处情况 | 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 |||||
查处案件 (起) | 货值金额 (万元) | 罚没金额 (万元) | 数量(注射液以支/瓶计算;其他产品换算为重量单位,以公斤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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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要案查处情况 | “兽药宣传月”宣传培训情况 | 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 | 通过兽药GSP现场验收企业数量 | 对养殖场(户)宣传培训安全用药情况 | 兽医兽药执法纳入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情况 | 对兽药管理人员培训情况 |
( )起 移交公安( )起 涉案金额共( )万元 | ( )期 ( )人次 ( ) (份、册、本) 宣传资料 | ( )家 | ( )家 | ( )期 ( )人次 ( ) (份、册、本宣传资料) |
( )人 | ( )期 ( )人次 |
备注:请于6月20日、11月20日前将辖区内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填入此表后交局兽医兽药股。
附件2
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处理意见 | 备注 | |
1 | 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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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场所、仓储设备、技术人员等基本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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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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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无经营违禁兽药、假劣兽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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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兽药产品的产品批准文号、标签、质量标准和质量合格证是否齐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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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处理意见 | 备注 | |
1 | 有无使用违禁药品、非法兽用生物制品、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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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用药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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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企业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