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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12-10   发布机构: 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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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关于印发《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朝牧发〔2013〕45号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局内各股室:

现将《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尽快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1、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2、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

2013年7月23日

 

 

 

 

 

 

 

 

 

 

 

 

 

 

 

 

 

 

 

 

抄送:市畜牧食品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食安委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元市朝天区畜牧食品局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

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 方 案

 

根据省食安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省食药局等五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川食安办【2013】135号)和区食安委办《转发四川省食安委办等五委局<关于集中开展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广朝食安委办【2013】1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此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请遵照实施。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畜牧行业当前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制度遵守到位、规范执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畜牧行业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

二、检查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6月20日):成立朝天区畜牧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议,做好大检查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执法中队按照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本辖区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记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签订安全生产经营承诺书,一式三份,生产经营业主、乡镇监管部门和区级监管部门各一份。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区食安委办将会同省、市食安委办开展安全生产暗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实行问责,并进行全区通报。区畜牧食品局也将组织执法队伍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排查畜牧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升畜牧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二、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整治,确保畜牧投入品质量安全

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年存栏肉牛10头以上和年存栏肉羊20头以上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大户)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纳入我区“瘦肉精”重点监测、监管对象,严格按照要求的抽检比例和操作规程采集尿液,进行现场快速检测,认真填写“瘦肉精”尿样检测原始记录单和检查结果通知单,每月上报具体监测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检测结果。加强饲料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在饲料和饮水中添加“瘦肉精”违禁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不使用、不兜“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各项承诺和保证制度,进一步完善各个环节档案资料和记录记载,做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二)切实抓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切实规范养殖行为

加强畜禽养殖场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执行《畜牧法》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喂畜禽,着重围绕规范记录记载、统一盛装容器、督促签订协议等三项重点抓好落实。发现畜禽养殖场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非法粗炼提取或存储转运“地沟油”等线索,要立即向业务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追查工作。

(三)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饲料经营条件审查备案制度和饲料准入登记备案制度,规范购销(使用)台账,严格饲料购进索票索证制度,进一步规范饲料经营条件,切实规范饲料经营和使用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过期变质、拆包散卖及“三无”饲料产品的违法经营行为及在育肥猪饲料中添加“瘦肉精”、蛋白饲料及原料中添加三聚氰胺、禽饲料中添加喹乙醇和鱼饲料中添加叶黄素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检查发现,要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现场证据固定和取样工作。

(四)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一是认真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产地检疫在各中队统一申报并填写申报单,明确具体的检疫时间、地点和实施检疫的人员,确保检疫申报受理率和处理率100%。严格推行产地检疫备案程序登记,实现了可追溯管理。二是严格落实驻场检疫制度,严把屠宰检疫七关,规范屠宰检疫入场查验备案登记和生猪屠宰检疫备案程序登记。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制度,逐步推行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对屠宰检疫环节检出的病害生猪,要依法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杜绝了病死动物产品上市销售,确保上市肉品安全。三是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拉网式排查,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行为,落实动物卫生监管责任,必须凭检疫证明建立购销台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严格市场准入。确保进入我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是经检疫的合格品。

(五)加强兽药监管,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

进一步加强全区2个兽药经营企业和15个兽药经营门店监督管理,巩固兽药经营企业和单位经营条件GSP建设成果,按要求规范摆放药品和建立购销台账,切实做到合法经营,规范经营,药品进货有来源,销售有去向,确保兽药经营和使用可追溯。加强兽药使用监管,严格兽药购进和使用记录记载,严厉查处人药兽用和不执行兽药休药期等突出问题的违法行为,确保兽药使用安全。

(六)扎实抓好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务必严格执行四季动物防疫制度,认真开展仔猪骟割双免,扎实开展防疫工作,确保动物防疫密度和效价,筑牢防疫屏障。进一步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做到“早、快、严、小”,防止疫病蔓延扩散。强化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完善免疫档案,规范疫苗保管、储存和使用,认真落实异地引入动物审批和监管制度,防止外疫入侵,确保我区畜牧业生产安全。

(七)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安全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执法中队务必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经常组织人员,深入畜禽养殖场(户)、经营企业(门店)和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重点检查饲料兽药库房、经营门店及生产厂房防火、保温、通风和防鼠等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严防设备老化、管理不当、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区畜牧食品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畜牧科技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饲草饲料股、兽药股、生产科教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朝天区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协调等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情况。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各执法中队要根据职能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检查工作,切实履职尽责,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监督检查不留死角。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法人代表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二)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完善检查档案,督促积极整改排除,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和违法行为等信息,要坚持“严”字当头,一律严查重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对检查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到位的乡镇和工作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要予以严肃问责处理。

(三)坚持整改结合,务求工作实效

要立即行动,认真督促本辖区内畜牧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要坚持整改结合,建立和落实检查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落实,明确整改期限。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问题不能放过,整改不走过场。

(四)注重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

要把安全生产检查与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工作重点,理顺监管关系,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的问题,积极构建推动有力、运转高效的监管网络,切实提高监管水平。

 

 

 

 

朝天区集中开展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 小 组

 

组  长:黄维民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国峰 副局长

          李文学 副局长

          陈兴玉 副局长

成  员:董德平  饲草饲料股股长

          王友文 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大队)所长(大队长)

          杨明陆 科教生产股股长

          赵  旭  兽药股股长

吴臣明 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董德平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安全大检查协调、组织和信息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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