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保持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合法、公正、及时和协调解决的原则,现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李治成 人大主席、工会主席
副主任:黄 荷 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陈汝明 党政办主任
王玉清 司法所所长
蔺文培 安办主任
赵菊明 民政所所长
詹菊梅 残联理事长
洪全球 海螺水泥厂办公室主任
黄 莉 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黄莉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