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
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各各司法所、各股室的工作作风,努力树立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司法干警形象,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更好地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我局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同时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的举报、投诉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局法宣股,负责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编制修订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在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贯穿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不断深化载体建设
为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我局从实际情况出发,及时更新局网站内容,将各阶段的业务、司法行政工作以及服务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的措施和成效进行信息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开展了包括政务公开内容在内的评议活动。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我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我局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水平。
三、建立健全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我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完善了《朝天区司法局工作规则》,拓展公开渠道和形式,充实公开内容,增加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公开的主动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不仅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运作模式,规范政务公开工作,而且为搞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我局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办法。内部考核由我局对各股室、所以及对各股、所管理的干部职工政务公开进行考核。外部评议由社会各界对我局和司法行政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和意见反馈。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全面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找出不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