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水务局关于在嘉陵江朝天城区河道钻探施工的复函
索 引 号 : 008462402/2014-00051 | 发布机构: 区水务局 | 成文日期: 2014-01-09 |
发布时间: 2014-01-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函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区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在嘉陵江河道钻探施工的函》(广朝交函〔2013〕37号)收悉。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复函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统一要求,为确保嘉陵江朝天清风峡大桥按期完成设计资料,我局原则同意你局汛期在嘉陵江朝天城区河道内进行钻探施工。
二、施工期间,施工河段必须确保两岸防汛通道的畅通,汛期临时工程和设施不得侵占河道的行洪断面;施工完成后要对河道内的建筑废弃物及一切有碍行洪的临时障碍物进行彻底清除,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三、在钻探施工期间,你局负责该河段的防汛、安全等日常管理和定期清淤工作,并承担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
四、动工前,向我局报送《防汛应急预案》和《施工方案》。
广元市朝天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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