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89112201/2014-00001 |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14-01-09 |
发布时间: 2014-01-0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通知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局内各股室,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区安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朝安办发〔2012〕26号〕要求和全省、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冬季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省、市、区一系列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正值严冬季节,风干物燥,雾雪天气增多,又是岁未年初,人流物流增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频繁,是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各股室、园区办、各相关企业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做好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足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要结合实际,针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
二是认真做好企业停产、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停产、节后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严把高危行业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要制定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停产检修作业和节后复产时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产前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未经验收的高危行业企业一律不准恢复生产,对擅自复产的要严肃查处。
三、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实行局党组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24小时轮流带班、值班(具体安排见附表),抓好节日期间的带班、值班工作;各企业也要加强值班工作,充实一线力量,安排专人昼夜值班,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所有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对违反值班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失职渎职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广元市朝天区经济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