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广环办〔2014〕5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广环办〔2013〕317号)要求,我局决定从
一、活动目标
紧密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继续深入查找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辖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魏宏省长等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大力宣传环境安全知识和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环境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广环办〔2013〕317号),针对2011年以来辖区内环境安全大检查等专项行动中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逐一检查。对辖区内涉危化品企业、涉重金属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等存环境风险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完善,并督促其落实;逾期仍无法完成整改要求的,一律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关闭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确分工。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活动具体协调联络工作。
(二)组织学习,加强宣传。加大对本部门和相关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培训效果。同时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环境安全科普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意识。
(三)落实整改,加强监督。针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及“两会”等特殊时段,制定好环境安全具体措施并认真部署,深入、细致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对辖区内重点风险源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在活动期间能够完成整改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完善,对不能够完成整改的,要加强监督,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在此次活动中,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配齐环境应急处置救援物资,确保环境安全。要将安全生产活动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日常监管、风险评估、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五)总结提高,巩固成果。活动过程后,要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工作部署、开展情况、先进典型经验、活动效果、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并及时上报。
附件二:
广元市环境保护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白浩志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 荣 副局长
成 员:邱群南 环境监测站站长
谢 云 办公室负责人
蒲元成 生态与农村环境管理股负责人
徐代军 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王小龙 污染防治股负责人
严 伟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
李 乾 科技标准与监测股负责人
联络员:徐代军 承担“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日常工作
抄送: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