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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安乡2013年度干部职工综合考核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1-25   发布机构: 小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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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乡干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客观公正反映干部职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小安乡2013年度干部职工综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小安乡2013年度干部职工综合考核方案;
     2、2013年度干部职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2014年1月20日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党政办 2013年1月20日印制

附件1:
小安乡2013年度干部职工综合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客观公正反映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干部职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年度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联系村工作情况、干部测评和综合评定等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实行百分计分制,其分值分别占40%、40%、10%、10%,年度综合目标分值由全年四个季度考核综合得分折算构成,联系村工作由各村年度考核得分折算构成,干部测评和综合评定由测评分值折算构成。
    二、加分情况
    部门和个人受乡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加0.5分,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加1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以正式文件或奖牌(证书)为准。
    三、考核方式
    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乡领导班子各成员根据职工平时考勤及年度工作打分。单项分值不能出现负分。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本次考核本人认定后,将作为2013年工资津贴、绩效工资发放和评先树优的依据。
附件2:
2013年度干部职工年终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斌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素梅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陈安周 乡人大主席
          杨永德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 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梅文坤 乡党委委员、党政办负责人
          赵丽红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由梅文坤、赵丽红同志具体负责考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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