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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四措施大力实施“强村行动”
发文日期: 2014-02-18   发布机构: 区蚕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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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强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实施“强村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激励,深入研究和解决“强村行动”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开展定点扶贫和“双联”活动,实行“县级干部联系乡镇、区级部门联系到村、乡镇干部联系到组”,建立部门帮扶工作月报制度,明确帮扶内容,落实帮扶责任。

    制定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提升规划,逐村分析所辖各村经济发展现状、产业发展条件、基础条件等情况,认真制定“强村行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做好“以户建卡、以村建档、以乡成册”的基础工作。

    强化投入保障。按照“统筹规划、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的原则,积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强村行动”工作。财政支出重点要向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和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每年安排每村不低于5万元的“强村行动”保障经费,用于村级必要开支。充分发挥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通过土地入股、大户领建等方式,积极出资出劳,主动参与“强村行动”各项建设。

    加强督查考核。科学制定“强村”评定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强村行动”纳入区级部门和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进行管理,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对“强村行动”工作不力、年度目标未实现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强村行动”落实较好的,每年评选10个综合实力“先进村”,10名强村行动“致富带头人”,并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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