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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2-18   发布机构: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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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安监办,局内各股室,监察执法大队,各非煤矿山企业: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省、市、区相关安全会议要求,全面提升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生,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14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监〔2014〕19号)文件要求,我局研制了《2014年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法,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8日

 

 

 

 

 

 

 

 

 

 

 

 

 

 

 

2014年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监管

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安全会议要求,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宣教、提素质、防事故、保平安”为目标,继续推进责任落实,不断加强以基层、基础、基本功为主的“三基”建设,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监察执法,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将各项安全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全面提升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控制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年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控制为“零”。

(二)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重大隐患治理率达100%;严格安全许可,加强源头管理,完善非煤矿山企业及相关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查程序,坚决做到依法审批、依法建设、依法开采。协同国土资源、环保、公安、经信、供电等部门开展好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三)继续推进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统筹采取“关闭、整合、整改、提升”等措施,按照“严格依法、淘汰落后、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全区非煤矿山采取整合、关闭等手段,深入推进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整顿、关闭目标。

(四)严格抓好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监管。一是督促已建成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完善和技改非煤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二是抓好技改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安全管理。三是抓好煤系地下矿山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系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川安监〔2013〕238号)文件要求,规范好煤系地下矿山建设、开采等环节管理。

(五)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露天采石企业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全面落实分层(台阶)自上而下开采,抓好机械装铲、中深孔爆破和液压二次破碎等技术运用。砖瓦生产企业页岩矿山严禁爆破作业,全面实施机械开挖、机械铲装作业。运行好露天采石场视频监控,特别是加强对采场边坡、地质灾害和断层、裂隙发育的矿山安全监测监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六)抓好尾矿库及金属非金属选矿厂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好尾矿库“四位一体”责任制,督促企业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做好尾矿排放工作,严禁随意排放,加强汛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杜绝溃坝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二是按照国家总局及省局的要求,把金属非金属选矿厂的安全监管纳入非煤矿山监管工作范畴,在深入摸排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职责、制度、规程、台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好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选矿厂完善相关手续,保证选矿厂合法、安全运行。

(七)加强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以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安全检查,通过专项检查治理,进一步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八)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都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无能力建立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要与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大队或骨干队伍签订应急救援服务协议。其中,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必须与专业的矿山救援队伍签订专门的应急救援服务协议。

(九)继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标准化建设力度。按照《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和《金属非金属矿山质量标准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五个一”的标准要求(有一间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一间专门的职工学习室或会议室,有一间专门的职工洗澡间或更衣室,有一幅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有一套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标准化企业运行模式抓好企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形象。

(十)继续开展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矿山企业班组长、一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务求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

(十一)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参与所在乡镇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创建微安全社区。

(十二)抓好服务工业工作,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及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送安康到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年”活动,狠抓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教育培训。以“强宣教、提素质、防事故、保平安”为目标,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加强以基层、基础、基本功为主的“三基”建设,通过强化乡镇安监办、驻矿安监员等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抓实安全监察执法,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将各项安全要求落实到一线员工“操作层面”,切实增强企业一线班组长和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和防范能力,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全面提升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年,各级安全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培(复)训率务求达到100%。

(二)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深化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一是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对煤系地下矿山开展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系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切实把煤系地下矿山和金属非金属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强化瓦斯、通风、“六大系统”等的监测运行管理,不断夯实地下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二是露天矿山大力整治“一面墙”开采、掏采、不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边坡和排土场工艺参数不符合设计规定等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边坡和排土场监测监控措施。三是组织专家队伍对地下矿山和露天采石场采掘、运输、通风、防排水、爆破等系统进行全面排查。四是切实抓好洗选厂、尾矿库、排土场、建材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合理组织生产,做好尾矿、废渣排放工作,严禁超能力生产和尾矿、废渣随意排放、职业危害等。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杜绝汛期次生灾害和尾矿库溃坝等各类事故。

(三)全面推进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各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成立隐患排查整改领导组织机构,制订符合企业自身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照企业自查、乡镇检查、主管部门抽查分类建档,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环节过程中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三违”行为,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机制,在每季度第一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上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同时,对本单位每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并上报。

(四)继续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规范化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省安监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建设的通知》(广安监〔2012〕147号)和区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广朝安委发〔2011〕2号文件)要求,保证有一间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规范各类图纸、资料、证照,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该上墙的上墙,该悬挂的悬挂,使企业的安全管理流程更规范、标准更清晰、规程更明了、管理更有序。二是要有一间专门的职工学习室或会议室。要有相应的学习书籍和教材,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要有一间专门的职工洗澡室或更衣室,保障从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四是要有一幅固定的安全宣传标语。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在企业醒目的位置悬挂企业名称牌匾,有一幅固定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营造好安全氛围,地下矿山要对主井口进行砌碹或硬化处理,并标识清楚井口名称,保持整个作业环境的干净整洁。五是要有一套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每一个非煤矿山企业要保证每一个职工在不同季节有一套结合矿山工作实际的统一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在安全帽、防护服上印制姓名的企业标识或名称,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编号进行管理,具体落实到每一名员工。六是融入安全社区建设。

(五)继续开展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4号)要求,结合整顿关闭工作,对无相关资质证照违法生产、整合期间非法组织生产、超过建设期和新建矿山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探矿阶段非法开采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安全隐患突出行为依法纳入关闭,重点治理对外包施工队伍“以包代管”、习惯性“三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应急预案操作性不强、无证开采、一证多点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已关闭和取缔的非煤矿山的督查,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取缔和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全年将关闭非煤矿山1座。

(六)严格安全许可,进一步深化依法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关口。对凡没有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专篇审查或备案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凡没有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准投入生产运行。建设项目和技改工程,必须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要求,需进行变更的必须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申报、审查。建设项目和技改工程必须按照设计确定的施工进度合理组织施工作业,在施工完成后立即申报进行验收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申请延期的,必须提前一月履行相应的延期申请程序,经市安监局批复同意后方可继续组织施工作业,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建设周期,对于超过建设期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关闭。

(七)以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为着力点,进一步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一是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好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程规范和《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技术基础管理工作的意见》(川安监〔2011〕69号)文件要求,绘制保存矿山各类图纸,并根据矿山生产运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填绘更新。地下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应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露天矿山采剥工程平面图应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页岩矿山采剥工程平面图应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二是建立健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应定期分析矿山地质、水文、周边采空区以及采矿塌陷区、移动区、崩落区等情况,并对危险作业按开采设计和评价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采掘、运输、提升、通风防尘、供排水、供电、爆破、排土、尾矿放矿筑坝、隐患排查、水患调查等相关技术管理制度,以及地下矿山“六大系统”、露天矿山高陡边坡监测系统、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制度。四是各非煤矿山要加大安全投入,保证基本安全生产要求。煤系地下矿山和金属非金属矿山要配备好瓦检仪、风表、多种气体检测仪等设备,为每名员工配备自救器并随身携带。五是加强对非煤矿山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2号令)规定,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六是继续推广应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地下矿山重点推广尾砂充填技术、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露天矿山重点推广高陡边坡监测监控技术,加大露天采石企业机械装卸及中深孔爆破的推广、应用与强化工作,巩固井下开采企业强制机械通风专项整治成果。尾矿库重点推广干式排尾、一次性筑坝、在线监测和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建设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从源头上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广元市朝天区安全生产监督管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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