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六强化”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 索 引 号 : 746942619/2014-00019 |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2014-03-13 |
| 发布时间: 2014-03-13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决定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县级领导联系、业务部门负责、乡镇全面主抓”的工作机制,层层建立了抓建机构,分解落实了任务。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乡镇深入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新农村建设有序推进。
强化科学规划。坚持以规划为龙头,聘请专业规划机构,集合园区、新村、产业、城镇、旅游、文化等要素,编制了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做到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建设。并逐一把建设规划落实到农户、细化到项目,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了各项工程建设推进顺利。
强化宣传发动。推行“参与式”建设模式,规划请群众参加,内容与群众见面,建设有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召开群众会、发放明白单、书写标语、电视报道等多种手段,深入发动,鼓舞干劲,调动了农户积极性,形成了干群一心、强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强化项目整合。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财尽其用、分工协作”的原则,把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与整村推进、连片扶贫、以工代赈、村组公路、安全人饮等多个农业和涉农项目相结合,确保了项目叠加、效益最大化。
强化质量监管。牢固树立质量安全和精品工程意识,紧紧抓住技术指导、材料调供、施工作业、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关,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
强化督查督办。将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相关部门、乡镇的年度目标。成立专门督导组,专项督查,逗硬考核,促进了各项工程建设的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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