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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小安乡2014年农村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3-27   发布机构: 小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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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部门:
    为贯彻省、市、区《关于做好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全乡现有低保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特制定《小安乡2014年农村低保五保核查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予以贯彻执行。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通过核查清理整顿,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提高低保管理水平,促进全乡低保的公正、公平、阳光、透明。
    1、所有低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所有低保户都要无条件的接受核查。
    2、通过核查清理,对全乡的五保户要重新审核认定,把以前的扩面五保纳入低保中来。
    3、通过核查清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一是“人情保”、“压力保”、“福利保”的;二是户口在本地而长期在外生活的;三是手续不规范,资料不齐全等问题。
    4、按程序切实做好新纳入低保对象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二、清理范围
    对以下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
    2、户籍迁出本乡的(大中专在校生除外);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子女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等);
    4、国家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近亲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5、低保家庭成员有经商、开店、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有商业门面或住房进行出租,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6、低保人员法定赡养、抚养人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具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尽到赡养、抚养义务的;
    7、在外居住半年以上,不能由现居住地出具生活困难证明的;
    8、享受低保期间购房、建房、装修现有住房(危房改造除外)或添置小汽车、高档电器、贵重首饰的;
    9、安排子女择校就读或义务教育阶段进入收费学校就读的;
    10、家庭成员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而好吃懒做的;
    11、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
    12、经民政部门认定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清理整顿时间及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
    乡党委政府贯彻上级精神,营造核查氛围,各村设立公示专栏,公示低保条件等内容。
    2、各村自查摸排阶段(3月10日—3月25日)
    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乡包村干部组成联合调查组,逐户对每个低保家庭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情况逐项登记。
    3、村审核阶段(3月25日—4月10日)
    各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入户调查情况,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有文字记录,参加人员有签字。
将核查与评议结果在公示栏公示7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并通知其本人;对符合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必须补齐。对以后新申请低保人员按“摸排--入户调查--党员、代表评议会--公示的程序办理”。
    4、乡审核阶段(4月10日—4月15日)
    根据各村审核结果,民政、财政、纪委及各村负责人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对不合格的户和人情保坚决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应该拿入的户,但受村组干部或者村民代表的干扰而没有拿入,乡政府应及时安排乡分管领导、民政所干部、联系村干部到该户了解调查,情况属实各项条件符合拿入的标准,乡政府应直接拿入。做到公平公正、应保尽保。
    5、报送资料阶段(4月15日—4月20日)
    根据各村及乡上审核的结果,报送各项资料。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乡政府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乡纪委、党政办、民政所、财政所、劳动保障所、计生办等部门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民政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
    2、精心组织,确保稳定。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3、完善制度,巩固成果。
    各村要以此次集中清理整顿行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乡低保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元市朝天区小安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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