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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天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4-02   发布机构: 朝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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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朝天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日

抄送:区水务局。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印发

                     朝天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及时、妥善处理我镇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快速响应,有序行动,控制事态,最大程度降低危害和损失,保护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的进行,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水污染事故的控制和处置行为:

1、本镇内水源受超标排放污水的污染。

2、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等环境污染、破坏事故。

3、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

4、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5、自然灾害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

6、其它突发性环境水污染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以镇成立水污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成明

副组长:李应奎

  成  员:陈汝明  蔺文培  马安军  陈左强  赵菊明

(二)应急工作组

1.事故协调组:李应奎  马安军  陈汝明  蔺文培

2.调查抢险组:马安军  蔺文培  赵菊明

3.治安保卫组:蔺文培  陈汝明

4.善后处理组:马安军  陈左强  赵菊明

四、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针对水污染事故的危害程度,发布预警。

2.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

3.组织有关部门动用应急队伍,做好事故处置、控制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4.组织实施应急方案。

5.指导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二)应急工作组职责

事故协调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应急预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消除污染影响。

调查抢险组:负责水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实施现场检测,为应急事故全过程处置提供主要污染物的定性、定量报告及相应扩散模式,分析认定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污染事故;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对污染区域进行检测、化验、消毒等,最大限度地消除危害;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实施临时处理措施。

治安保卫组:负责污染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

善后处理组:负责污染事故发生后的有关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置原则

1、预防为主,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重点污染源防治措施和污染隐患的现场监察力度,防患于未然。

2、迅速查明污染事故或污染事故发展原因,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3、确保现场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六、处置事故程序和措施

1、迅速报告

对发现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后,各村主任应立即向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报告,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接到报告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快速出击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组织队伍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控制

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故态势,严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4、应急监测

应急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对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环境应急监控,掌握第一手监控资料,根据监控结果,综合分析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污染变化趋势,预测并报告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情况和污染物的变化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作为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决策的依据。

6、污染处置

领导小组在了解污染事故发展和听取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

7、情况跟踪

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监管,在确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定以内,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彻底清除,且无继发的可能,应急才能终止。

8、归档

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归档。

七、责任追究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各相关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者延误事故处理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及时发现报告或者在处置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中有显著立功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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