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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4-08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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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民政所,局机关各股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

2014年3月17日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区民政工作坚持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市委、区委全会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稳增势、促改革、提质效”的主基调,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完善民政体制机制,着力提升民政服务管理社会化、科学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

    落实“十大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和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十大专项救助”制度,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健全救助机构,完善服务网络,整合救助资源,实施分类救助,做到规范操作、流程清晰、责任明确。

    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低保动态管理,加紧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建设,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全区城市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18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95元。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继续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互衔接。优化管理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探索建立医疗救助与慈善援助衔接机制和平台。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5%。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对农村五保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程序,对已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做到“应保尽保”。加强对各乡镇敬老院的运行管理,探索乡镇敬老院运行管理新模式,中心敬老院要加强对乡镇敬老院规范运行的指导力度,完善农村敬老院功能和配套设施,力争已建成的乡镇敬老院全部正常投入使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法人登记率达到75%以上,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49%。

    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实现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筹建区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村级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平台,实现与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互联互通。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基层灾害信息员培训。

    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进一步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工作机制。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性安置、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6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三、社会福利工作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新增和改造养老床位160张。在中子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启动曾家社区的创建活动,达到建设一个,推动一个的目的。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个。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坚持实用、够用的原则,做好全年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建立10个农村幸福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为23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建立自然增长长效机制。

    推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探索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建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1个。建立城乡社区(村)儿童福利督导制度,加强社会散居孤儿监护人的监督和指导。继续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和“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等福利项目。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管理。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加强销售网点建设和管理,保持福利彩票发行在安全运行基础上销售平稳增长。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福利彩票发行与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和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统计上报制度,做好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工作。

    四、社会慈善事业

    深入贯彻落实慈善事业“十二五”指导纲要,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指导、服务、协调和监管职责,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加强和改进慈善超市建设,推动普及社会力量和社区运营慈善超市机制。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慈善事业。推进慈善工作信息化建设,促进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支持中华慈善博物馆建设,协助做好慈善藏品征集工作。积极参加首届“巴蜀慈善奖”评选工作。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降低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公益和慈善领域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和管理。按照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体系。强化社会组织自律诚信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不断丰富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手段。完善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开展社会组织评估试点。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提高年检质量,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指导社会组织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完善法人治理,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能力。

    六、优抚安置工作

    深入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岗位安置工作。深入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落实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落实好退役士兵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创业,推动出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扶持就业创业措施办法。

    推进烈士褒扬工作。按照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深入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认真开展烈士评定工作,完成新式《烈士证明书》换、补发工作。

    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下拨各项优抚事业经费,加强经费管理使用检查,并按时、足额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全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软件的普及和应用。认真开展伤病残评定和死亡抚恤工作,完成全区《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

    深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巩固双拥模范区创建成果,修订健全双拥规章及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大力推进双拥文化建设和社会化拥军。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按照便于管理服务、便于居民自治、便于社区功能发挥的原则,不断优化社区布局。建立健全社区组织,设置社区专业服务机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2%。推广使用“中国社区”标识,使用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在全区范围内建设12个新型农村社区,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分别创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和谐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廉政示范社区1个。

    不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继续指导全区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相关后续工作,开展新任村(居)委会成员培训工作。强化民主监督,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村(居)委会主任述职述廉工作。充分发挥廉勤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深化村(居)务公开工作,探索组务公开形式和方法,丰富基层民主形式,不断完善村(居)民诉求表达、利益协调、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机制。

    八、区划地名工作

    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积极配合做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指导推进符合条件的乡撤乡设镇工作。

    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科学编制地名规划,强化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健全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机制。完善地名数据库系统,建立地名数据维护更新机制,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加强地名文化建设,积极保护各类地名文化遗产,开展《朝天地名录》的编撰工作。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开展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妥善处理边界争议纠纷事件。深入开展平安边界线创建活动。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全面建立殡葬救助制度,扩大殡葬救助覆盖面。做好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公墓规范化管理,大力推广绿色生态节地文明葬法。

    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内部职责,搞好救助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我区救助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人员。加强和改进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为重点的救助管理工作,以“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为抓手,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

    提高婚姻收养服务管理水平。依法开展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办证合格率达到100%。巩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加快婚姻与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规范收养登记工作,积极推进大龄儿童、病残儿童回归家庭。优化服务队伍,提高登记员素质。

    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广元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朝天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综合能力建设

    加强民政法制化、信息化建设。加强民政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和审批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加强民政信息门户网站的建设,搞好信息公开,提升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效能。

    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民政干部的培养培训工作,强化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着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做好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等民政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工作。

    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将工作落实在基层,作风沉淀在基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活动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使政风得到提升,行风得到净化,作风得到转变。

    加强新闻宣传等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对民政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做好信息上报和外宣工作,完成年度任务,强化对重点工作的宣传。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民政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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