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李兆南
(2014年2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决定召开的这次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持续推向深入。下面,我结合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通报一下前期我区所做的工作,并对下阶段的工作做一安排部署:
一、总结成绩,寻找差距
自开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迅速展开,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落实。区政府成立了以伏玉琼区长任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治理超限超载等专项工作方案。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市委政法委书记邓光志、副市长李敦双等领导先后亲自到七盘关“治超”点进行了检查、指导工作,并对我区给予了充分肯定。区政府先后召开了4次工作推进会议,伏区长对做好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治工作。大部分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也积极行动、迅速跟进,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制定方案、加快实施,促进了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二是“治超”工作成效明显。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在108国道(二专线)设置了2个“治超”检查点,七盘关收费站计重设备在全省率先投入使用。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坚持24小时勤务,严管严控超标货车进入高速公路。截至2月19日,共投入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登记货车8500余辆,查处货车违法行为837起,劝返超载超限货运车450余辆。三是开拓宣传载体,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张贴整治公告、印发宣传资料、媒体跟踪报道、悬挂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共发放、张贴整治公告8500余份,与货运企业、车主、驾驶员签定安全承诺书5448份。综合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四是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公安、交通部门组织交警、路政、运管等执法人员,建立联合执法执勤机制,对车辆超限超载、改装改型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一站式”查处。广大执勤人员克服天寒地冻、生活不便等困难,放弃春节假期与家人的团聚,坚守在“治超”一线,辛勤工作,默默奉献。安监、农业、工商、质监、宣传等部门和川北高速公司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承担的整治工作任务。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对上工作衔接还不够。很多工作我区已经做了,但对上没有进行良好的衔接沟通,为此我区在上次市上的推进会上还受到了通报。二是综合整治进展不平衡。“治超”方面,虽然治超点货运车辆入口关把得较严,但装载源头管理还较为薄弱,货物卸载的配套场地和设施建设还没有跟上。三是基础台账建立、信息收集上报混乱,缺乏专人管理。有些信息未经整治办公室审核就上报了,导致工作被动。四是从市上反映的数据来看,我区前期宣传力度还不够,责任书签订情况较差。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强力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前期,我们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了相关文件,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又下发了2个文件,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再次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针对下阶段工作,我着重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抓好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一是加强一般公路治超检查站建设。确保5月25日前卸载转运场地、称重设备、经费保障、人员配备、日常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货运车辆源头隐患排查。按照第一阶段工作的进度安排,2月底前,组织交通、工商、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联合排查,摸清辖区内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情况;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通过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为第二阶段依法查处工作打好基础。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所管辖非煤矿山、煤矿、水泥厂、沙石料场等企业,以及城市和交通建设施工的货运装载源头加强监管,坚决制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严禁漏管失控。三是强化路面管控。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要共同依托超载超限检测站和执勤卡点,实行联合“治超”执法检查,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卸载,对非法改装车辆一律现场予以切割,严禁只收费不卸载、只罚款不纠正。
(二)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是在这次会议后,各乡镇要立即建立起交管办。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乡镇长任交管办主任,辖区派出所或交警中队负责人兼任副主任。要按照乡镇交管办建设标准,落实专门的办公场所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设施装备。要在一些重点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的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提醒,劝导制止超速超载等行为。二是在3月25日前,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机动车及驾驶人、管辖道路等信息台账,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及执勤执法规定,出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考核办法》及问责制度。三是由乡镇交管办牵头,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组织派出所、交警和交管办工作人员等,在农村道路开展交通安全巡查,重点查纠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快推进道路安保设施建设。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对辖区内现有危险路段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提出整治方案,限期治理,3月10日前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公路要坚持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不增加新的安全隐患。2014年6月30日按要求完成安保工程的50%;12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公路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四)加快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2014年11月25日前要完成我区道路交通指挥分控中心建设,并实现与市道路交通指挥中心的汇集联通,10月25日前要建立11个系统(2个车辆智能记录系统、4个超速抓拍系统、5个高清监控系统)。公安、发改、交通运输部门要把道路智能监控系统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来规划、建设、推进,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危险路段。
(五)大力营造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一是要以“严抓严管严处,打痛‘违规者’”为主题,围绕对货车超载超限进行治理、对已注册登记罐式货车和罐式挂车进行清理的必要性、紧迫性和治理超载超限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二是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示范学校、示范乡镇、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三是要在城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活动;四是要认真实施公务用车及公职人员交通违法抄告反馈制度。
(六)积极搞好工作对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向区整治办报告,各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和市整治办、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区整治办每天要将当天工作情况以信息的形式上报市整治办。在这里也明确一下,今后凡是上报市整治办的所有材料,都必须经过区整治办研究同意后再上报,以保证信息的合理性和对称性。
(七)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交警、运管、农机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处在工作的第一线,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本系统、本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公安、交通、农机等部门在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纯洁执法目的,以人为本,规范程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视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做到严格、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努力为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促进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切实树立起我们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区和谐稳定。接下来区政府还要与大家签订目标责任书,请大家按照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工作。